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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8月12日 · 紅富海坑近8千人「紅富海」集團負責人黃圓,從1993年至2011年違法吸198億餘元、7935人血本無歸,她與丈夫林鑫溢、胞妹黃鎂銀,卻坐擁賓士名車等24億餘元資產。 更二審台中高分院昨依共同犯銀行法的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將黃圓判刑10年,犯罪所得172億餘元(扣除已領回26億餘元)沒收,將發還被害人;林鑫溢、黃鎂銀依同罪名各判刑8年。

  2. 2023年3月8日 · 2023/03/08 13:28.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紅富海心靈導師非法吸金案主嫌黃圓映判刑10年定讞被法院宣告沒收172億餘元不法所得經苗栗地檢署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於7日執行黃名下財產最後一波法拍,加上其國內股票及國外基金股票變賣,總變價金額為1億3千多萬元,將用以償付被害人。 不過,經法拍所得總變價金額,與此案被害人總損失金額,有百餘倍的落差,經按比例償付後,被害人依舊是損失慘重。 對此,苗栗地檢署表示,被害人仍可向法院提訴侵權行為損害,請求民事賠償。 自稱「太仁心靈導師」的紅富海公司負責人黃圓映,被控自1993年至2011年違法吸金198億餘元,害7935人血本無歸。

  3. 2020年12月17日 · 2020/12/17 11:3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自稱心靈導師的「紅富海」集團負責人黃圓,被控自1993年至2011年違法吸198億餘元,害7935人血本無歸,黃卻與丈夫林鑫溢、胞妹黃鎂銀,卻坐擁賓士名車等24億餘元資產。 最高法院今維持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決,依共同犯銀行法中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黃10年徒刑,犯罪所得172億餘元(扣除已領回26億餘元)沒收,將發還被害人;林鑫溢、黃鎂銀依同罪名各判刑8年確定,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黃圓30多年前加入王秋東的靈修道場,王以修道等名目向道親吸,月息3%(年息36%),王過世後,黃接任道場負責人,雖將利息調降至月息0.8%(年息9.6%)仍持續吸

  4. 2020年8月11日 ·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自稱「心靈導師」的黃圓違法吸達189億餘元,近8000多人受害,台中高分院今天(11日)更二審判決,依共同犯銀行法的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犯罪所得172億餘元(扣除26億餘元)宣告沒收,發還給被害人;黃女的丈夫林鑫溢與胞妹黃鎂銀也依同罪名各判刑8年。 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理由摘要如下:

  5. 2020年8月11日 · 2020/08/11 13:1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吸金達172億餘元共8000多人受害自稱心靈導師的黃圓映違法吸金案台中高分院今天11日更二審判決依共同犯銀行法的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犯罪所得172億餘元沒收發還給被害人黃女的丈夫林鑫溢與胞妹黃鎂銀也依同罪名各判刑8年全案可上訴這起俗稱違法吸金案的違反銀行法案,從搜索偵辦,至今天的更二審,已有9年時間,以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為例,頁數高達2424頁,厚厚一本判決書,要印製約8000份,寄給被害人,費用將近360萬元,台中高分院當時還為此判決書印製而獨立招標,此案更二審判決,法院預計也要斥資相似的金額,將判決書寄給被害人。

  6. 2020年12月18日 ·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紅富海」集團負責人黃圓被控18年違法吸198億餘元,害7935人血本無歸,黃卻與丈夫林鑫溢、胞妹黃鎂銀坐擁賓士名車等24億餘元資產。 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決,依共同犯銀行法的「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黃10年徒刑,犯罪所得172億餘元(扣除已領回26億餘元)沒收,發還被害人;林鑫溢、黃鎂銀各判刑8年。 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3人須入獄,法院隨即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本案另一焦點在於創下「字數」、「重量」、「經費」等3紀錄。 由於苗栗地院原認定被害人達8056人,製作判決書26萬多字,高分院更達34萬多字,更二審字數同樣增加;此外,高分院分成3冊印製,一份重5公斤,更二審更逾5公斤;印製書類的經費方面,苗院花費高達149萬元,高分院更花了近360萬元。

  7. 2017年4月13日 ·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初期姑姑陪著去整脊竟變性侵! 女大學生小芬(化名)因脊椎側彎,到國術館接受43歲陳姓推拿整復師為她整脊,小芬趴在整療床上,陳男竟起淫念,將手指侵入她下體,且不管小芬反抗,持續指侵,致使她下體流血不止,屏東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陳嫌4年徒刑;另依違反醫師法判刑半年,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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