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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反避稅專區. 熱門連結. 國稅小幫手 (另開連結視窗) 地稅小幫手 (另開連結視窗)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線上申辦.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註銷使用電磁紀錄媒體申報. 申請提前使用統一發票.

  2. 營利事業所得稅. 參、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營業成本(共計7題) 營利事業存貨價值的計算應採用何種方式? 有無報備之規定? (2116) 更新日期:113-05-27. 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副產品等存貨的估價,以實際成本為準;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得以淨變現價值為準,跌價損失得列銷貨成本。 但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為準估價者,一經採用不得變更;成本不明或淨變現價值無法合理預期時,由稽徵機關用鑑定或估定方法決定。 所稱淨變現價值,應以決算日營利事業預期正常營業出售存貨所能取得之淨額為準。 成本之計算方法,可以按存貨之種類或性質,採用個別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計算。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同一種類或性質之存貨不得採用不同估價方法。

  3. 綜合所得稅試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首頁. 線上服務. 線上稅務試算. 簡易估算國稅稅額. 綜合所得稅試算. ※本程式僅提供簡易估算稅額功能,實際應納稅額請另依申報書填寫計算。 綜所稅試算:僅供參考 (112年) (本試算服務對於有配偶者,僅提供納稅義務人及配偶所得採合併計算稅額方式估算,另有股利所得者及薪資收入採必要費用減除者不適用本試算服務) 婚姻狀況. ( 綜合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x 稅率 = 綜合所得稅. 一. 綜合所得總額. 薪資: (憑單格式代號50) A.本人薪資收入. 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元. 薪資所得. 元. B.配偶薪資收入. 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元. 薪資所得. 元. C.扶養親屬薪資收入. 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元. 薪資所得.

  4. 綜合所得稅節稅手冊. 叁、免稅額、基本生活費差額及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減除金額篇. 更新日期:113-04-09. 一、免稅額列報條件. 免稅額為計算綜合所得淨額之減項。 依現行規定,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年滿70歲〔民國42年(含該年)以前出生〕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138,000元,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92,000元。 除了納稅義務人本人及配偶得享有免稅額外,還有那些人係符合規定可列報免稅額之扶養親屬呢? (一) 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 等)年滿60歲或雖未滿60歲但沒有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5. 外僑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後,如在申報期限內發現原申報內容有填報錯誤或短漏報所得情形,須補報或更正時,應該另行填寫一份完整的申報書,如有應補徵的稅額,應先行繳納,並在申報書右邊的「申報憑證」欄註明原申報書之收件號碼,重新辦理申報手續。 如採網路申報者,可於線上辦理更正申報,惟第二次以後(含第二次)申報上傳時,將覆蓋前次申報資料,以本人「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或許可證號」為通行碼辦理網路申報者,同一日內成功傳輸資料次數以5次為限。 更多相關資訊. 外僑應於何時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113-04-24. 如何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及課稅所得? 113-04-22.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一方為中華民國國民,一方為外僑居住者,應向什麼地方辦理結算申報? 113-04-22.

  6.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陸、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非營業收入及支出(共計20題) 公司法於107年8月1日修正後,公司未印製股票,或不發行股票,其對所得稅之影響? (2320) 更新日期:111-04-06. 本題分以下2點來說明: 1.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修正後公司法第162條之1規定,就其發行新股總數合併印製股票,或依同法第161條之2規定,未就其發行之股份印製股票者,以帳簿劃撥方式進行無實體交易,係屬買賣有價證券行為,應依法課徵證券交易稅,其交易所得或損失,應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

  7. 稅務小常識. 持有房屋. 更新日期:112-07-31. 小周某日到街口買便當,見便當店老闆抱著一張紙愁眉苦臉,便上前一探究竟。 得知,原來老闆辛苦存錢買了這間房子,但5月底要繳房屋稅了,發現房屋稅的金額比去年多一些。 經臺北市稅捐處人員向老闆說明,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 (以下稱路段率)為房屋稅的課稅因子之一,考量房屋價值與其所處路段所享受的公共建設、生活機能、交通便捷等有緊密關聯性。 藉由每3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透過路段率的調整,適時反映房屋應有的評價,可避免相同建材的房屋,位於不同繁榮地區,卻有相同的課稅評價。 為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臺北市109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108年11月25日審議通過,自109年7月起調整部分路段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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