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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8月5日 · 名片. Aug 05 Wed 2015 17:51. 【勞動權益解析】假派遣? 應徵正職變派遣,我該怎麼辦 ? 周美瑩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勞工阿文詢問:今年我在0000人力銀行找工作,看到某一科技公司在徵全職工讀生,職缺上沒有寫任何派遣的訊息,於是前往科技公司面試,後來錄取了。 公司通知我上班時表示:「公司有三個月試用期且需要簽派遣契約。

  2. 2015年2月6日 · 所以,雇主若只給月休4天而構成加班,必須經上述的同意程序否則亦屬違法。. 應注意的是,勞工就算同意加班,也只是公司間的民事上約定,不表示雇主可以給予加班費來排除上述的同意程序,若雇主未遵守同意程序的規定,仍應受到主管機關行政處罰 ...

  3. 2013年8月16日 · 【說明】雇主要求勞工加班時應得到勞工的同意,但勞工為了免於被雇主刁難甚至被懲戒或被解僱,大多會服從雇主加班的指示,為了減少這種情形的發生,〈勞基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雇主要讓勞工加班前要經過工會的同意,如果公司企業內沒有工會,就要經過勞資會議的同意。 例外情形是,在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時,雇主可以先要求勞工加班,然後在加班後的24小時內通知工會;沒有工會時,雇主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勞基法第32條第3項)。

  4. 2014年12月11日 · Dec 11 Thu 2014 00:23. 【勞動檢查專欄】第一次申請勞動檢查就上手(三) 烈火(作者曾參與勞動檢查實務工作,為勞動視野工作室會員) 【前言】 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實際上不少雇主不理解或是不願意遵守這些規範,造成勞工身心受損,此時勞工如果沒有工會作為後盾,除了走進法院對雇主提告之外,其實還可以向國家機關提出檢舉—也就是申請勞動檢查,要求國家介入來糾正雇主繼續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 但不少勞工不清楚要如何檢舉、或是擔心檢舉後會被秋後算帳,針對這些問題,勞動視野工作室自16期開始將推出系列問答,解決您的疑惑,讓您更明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5. 2015年7月14日 · 名片. Jul 14 Tue 2015 17:42. 【勞動權益解析】身障人員面對雇主調動務職有何權益能主張? 郭曉丰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 勞工小瑩詢問: 我於去年九月公司輔導身障人員時以身障身分進入公司,職務為電訪開發人員,是領固定月薪的人員,沒有業績的要求。 後來公司因經營問題今年五月司要求我轉為正式業務人員,或是轉為時薪工讀人員,因為工讀薪水實在太少,當時只好同意轉為業務。 轉為業務之後,公司又拿出一份公司規章要大家簽名,其中有一項規定:「若連續三個月未達業績標準,則同意自動轉為工讀,或自願離職。 」想請問律師: 1.此項規定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 2.如果我簽名是否等於同意這規定?

  6. 2015年7月15日 · 諮詢意見: 就您所述「 公司新人需先培訓2個月,考核通過才進入試用期3個月,試用過後才轉為正職,薪水為底薪+操作抽成,並需簽下合約,自培訓起前6個月,由每月2萬薪水中,按月扣培訓費一共4萬8千元,服務滿1年後,公司會將培訓費全額退回 」,此一敘述實包含了兩項約定,一是「返還培訓費用之 ...

  7. 2014年9月11日 · 離職證明書,一般是指於勞工離職時,由前雇主所核發,以書面證明勞工離職事由、離職前受雇主僱用期間、工作種類、在該事業單位之職位、工資之情形,因此也可以稱作服務證明書。 離職證明書最常使用的法律用途為,其一、於請領勞工保險「失業給付」時,以提出「離職證明書」佐證勞工為「非自願離職」(非自願離職例如為:關廠、遷廠、歇業、解散;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第14條第1項各款、第11條但書、第20條)。 其二、則是佐證「非自願離職」以作為向雇主請求依法給付資遣費之證據。 勞工保險局也於網頁上公布了離職證明書之範本,勞工得下載使用,參考網址:http://www.bli.gov.tw/sub.aspx?a=w4ermWXoBwg%3D) Q2:雇主有沒有發給離職證明書之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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