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 信晟瀚 相關
廣告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samginbar.url.tw
找對律師事半功倍,專業法律服務,歡迎電洽! 遇上官司不用慌,立即電話預約諮詢! ...
搜尋結果
4 天前 · 憲法法庭3月24日做出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限制有責配偶訴請離婚,原則上合憲,但重大事由時間持續過長導致個案過苛則牴觸憲法,須2年內修法。 憲法法庭:若夫妻均可歸責 雙方都有權訴請裁判離婚. 法務部為此啟動民法修法,包含離婚、贍養費及被撫養者順序等相關規定予以修正,日前公告修正草案。 在離婚部分,草案刪除「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重婚」、「不治惡疾」、「重大精神病」、「生死不明3年」等事由,放寬離婚要件,以及仿照國外立法例,新增「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3年」規定,未來夫妻離婚訴訟,只須提出婚姻無法維持或事實上已分居達3年的證據,法官就可判決准離。
2022年1月13日 · 2022/1/13 11:16(1/14 10: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3日電)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日前判決一起離婚事件,法官在判決書上附記一封信給夫妻9歲 ...
2024年5月3日 ·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專家群今(3)指出,搞懂「生效關鍵、財產規劃、婚前協議」三大重點,方能為兩人共築的美好未來、奠定堅實幸福的基礎。 一、婚約如何生效?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游意中表示,台灣目前結婚制度採「登記婚」,雙方須以書面、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方能生效。 若雙方因長期在國外工作或旅遊,更甚者,因其中一方為外國籍,選擇在國外舉辦婚禮並登記結婚,此時,婚姻效力應如何認定? 游意中表示,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規定,尚區分為婚姻成立及效力,分別依各該當事人的本國法、夫妻共同的本國法。 值得注意的是,結婚方式依當事人一方的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有效者,仍為有效。 所以,縱使未於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台灣亦承認此婚姻有效,雙方宜盡速補辦結婚登記,以降低爭議。
2021年8月14日 · (中央社台北14日電)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失聯已4年,他流亡美國的妻子耿和13日發文表示,至今深信丈夫並非革命家,只是從事律師工作,堅守人的良知,她也一定要找到高智晟,「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耿和在社群媒體推特(Twitter)發表聲明說,丈夫被綁架4年了,4年來,自己沒有聽到過他的聲音,沒有任何人和單位證明他還活著,「16年來,我們這個普普通通的家庭,被全世界最黑暗最無恥的政權—中國共產黨徹底撕裂。 她強調,自己堅持認為高智晟不是有野心的革命家。 「他只是在從事律師的工作中,堅守人的良知,把共產黨那些反人類的犯罪事實進行揭露,讓世界看到中國共產黨醜惡的真面目。
2024年2月15日 · 民進黨今天表示,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身障律師陳俊翰疑似感冒引起併發症,2月11日凌晨不幸逝世。
2022年11月22日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媒體報導,藝人大S以中國籍前夫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付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汪男在台500萬元資產。 大S委任律師聲明表示,雙方同意離婚,以法院調解書為證,大S自始遵守調解內容。 律師賴芳玉代大S聲明部分提及「從認識汪小菲第一秒至今,從來沒有傷害過他的身、心;對汪爸爸及張蘭女士(汪小菲母親)也發自內心尊敬。 聲明指出,「至於離婚原因,我為了小菲及其父母著想,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作為離婚理由,並保證此生不出惡言,我也說到做到。 其餘種種皆由小菲和我雙方同意,並具法律效力的法院調解書為證,我一概遵從。 非常抱歉給大眾帶來負能量,願就此停止紛爭。
2024年2月15日 ·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5日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身障律師陳俊翰11日凌晨逝世,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今天表示,對陳俊翰驟逝,深感不捨,其奮鬥精神及為弱勢族群發聲的風範將長留心中。 陳俊翰患罕病SMA僅頭手能動 棄海外治療返台為病友爭平等醫療. 陳俊翰因疑似感冒引起併發症,10日前往台大醫院新竹分院急診,雖經醫護人員極力搶救,仍於11日凌晨不幸逝世。 陳俊翰除了是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外,也在去年10月到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擔任博士後研究學者。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今天以「悼念生命鬥士陳俊翰博士」為題公告指出,陳俊翰除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外,也積極參與法律學研究所的各項學術活動,並與同仁砥礪學問、相處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