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 信晟瀚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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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5日 · 曾在脫口秀節目上對陳俊翰有不當發言的中國《央視》前記者王志安,今日也在社群平台上發文,稱他對陳俊翰去世感到震驚和遺憾,並也貼出了一封道歉信,向陳俊翰致歉。 王志安今日X平台(先前稱為推特)上PO文表示:「驚聞陳俊翰律師去世,令人震驚和遺憾。 半個月前,我早就起草了一份給陳律師的道歉信,當時覺得不甚滿意,讓一位朋友提意見並修改,但各種原因一直沒有修改定稿。 所以,這封原本應該發給陳律師的道歉信,直到今天也沒有發出。 王志安接續又表示:「驚聞陳律師去世,我的歉意再也無法抵達,真是令人無限的懊悔和遺憾。 這世界上有許多事情,意識到就必須要做,否則,時間會讓我們知道,很多事情一旦錯過,就是終身。 貼出這封道歉信,算是我誠摯告慰陳律師的歉意吧。 惊闻陈俊翰律师去世,令人震惊和遗憾。
2022年1月14日 · 2022/01/14 22:3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簡姓男子與陳姓女子離婚19個月後,收到前妻寄來存證信函,要求他提起否認親子之訴,才知前妻不僅出軌,還產下1子,提告向前妻索賠120萬。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判陳女要賠償簡25萬元精神慰撫金。 簡男起訴主張,他與前妻2007年間結婚,前妻在婚後7年離家出走,他報警協尋未果;未料,2019年間妻子突然向法院訴請離婚,經法院調解後,同年8月離婚。 簡指出,去年3月間,前妻突然寄來存證信函,要求他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他才知道原來前妻離家出走期間,與陳姓男子發生婚外情,還在2018年4月間產下一子,因此向法院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向前妻求償12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2014年8月11日 · 全案日前在新竹地院民事庭二度開庭時,女法官委請律師出庭,小三則親自出庭,30多歲的她身材、面貌姣好,曾結過一次婚。 小三原本駁斥女法官指控,聲稱認識男方近2年,才知他已婚,否認破壞女法官婚姻;女法官委任律師當庭提出新竹地院對面薇閣汽車旅館監視錄影畫面,指前年7月,女法官發簡訊給小三,希望她好自為之,不要破壞別人家庭,小三也承諾會分手,但到去年2月女法官離婚前,律師丈夫與小三仍有多次姦淫行為,律師丈夫的座車共進入薇閣20多次、小三座車也有31次。 元配槓小三 夫仍上摩鐵數十回. 小三當場為之色變,先是低頭不語,接著開始啜泣,法庭人員為她遞上衛生紙,她才承認姦情,並說是因委任一起拆屋官司與男方認識,男方表現得很熱心,之後約吃飯。
2015年4月9日 · (記者黃欣柏攝) 2015/04/09 00:30. 〔記者黃欣柏/台南報導〕萬物都漲,只有薪水不漲,在消費者荷包緊縮的時代,不少業者選擇降低售價換取銷量,但沒想到除了商品能省,現在連離婚也能costdown! 南市近來有律師事務所推出「離婚500元」看板攬客,讓民眾笑稱「便宜到都想離一次婚看看」,不過記者實地前往採訪,才發現原來只是促銷噱頭! 不只結婚有繁文縟節,其實離婚也不簡單,法界人士透露,在坊間找律師事務所辦理離婚,大約需要6千元到1萬元費用,若要請事務所代找證人,每位證人還必須加上2千到3千元,而萬一離婚雙方還要由律師協商孩子監護權或財產、贍養費等細節,價碼更上看3萬元以上。
2008年1月4日 · 〔記者王俊忠、蔡民一、余雪蘭/綜合報導〕嘉義1對教師夫妻檔6年前協議離婚,6年後,男老師已婚生子,冒著吃上重婚罪官司的風險,以當初證人未聽聞雙方離婚真意,提出離婚無效之訴,不過,台南高分院查明認定證人見證有效,予以駁回。 男老師表示,司法不能還他公道,暫時不會再提出上訴。 女方則指出,她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只希望儘快恢復平靜的生活。 翁姓男老師指控,與同樣擔任教職的陳姓妻子結婚後,常為生活瑣事爭吵、感情不睦,90年6月間某日傍晚,他與妻子相偕到1家代書事務所委託辦理離婚事宜,並在隔天辦妥離婚登記。
2019年4月8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之子宣昶有,6年前與妻子王敏鬧婚變,纏訟多起官司,高院日前判准離婚,但王敏認為宣家律師濫訴,告了40多件官司,連律師的妻子也有控告王家人;王家向台北律師公會申訴2律師鄧為元、鄭勵堅重複提告、亂告,涉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北律調查後,決議將情節較嚴重的律師鄧為元移付懲戒,情節較輕的律師鄭勵堅則予以告誡。 北律公會調查指出,律師鄧為元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情節不輕,且在公會處理這件申訴案件期間,仍允許、協助妻子對王敏家人提起顯無理由的告發,故意損害王敏權益、持續擴大爭端,甚至將公會處理申訴案的資料,用來打擊、損害王敏利益,因此依律師法規定,移付懲戒。
非法招攬「日夜到府」別人離婚他撈錢,台北市男子范平洋及陳姓前妻,明明沒有律師資格,卻對外打出「范律師」、「林律師」、「甘律師」名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