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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6月9日 · 刑法第310條、311條的「誹謗罪」,大法官雖曾於23年前做成「合憲」的509號解釋,但近年來言論自由、網路霸凌、假訊息等議題不斷拉扯,是否除罪 ...

  2. 2023年3月14日 ·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徐育安認為,從誹謗罪的結構設計觀之,處罰涉及公共利益的「非真實言論」,能保護民主健全,搭配「善意發表言論」的不罰規定,有其正當性。 但僅涉及私德(如個人行事風格、家庭生活等)的言論內容,若為真實,已有其他刑法規範加以處罰;若非真實,亦得循民事損害賠償途徑處理。 徐育安表示,落實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於刑法學理上的調整方法,是將規定中的「真實性」條款理解為「阻卻違法事由」,結合刑法第311條「善意發表言論」規定,當行為人對前提事實認定錯誤時,得主張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阻卻故意犯的成立,以符釋字第509號解釋緩和誹謗罪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

  3. 2018年2月23日 · 刑法310條的「誹謗罪」,則是處罰陳述虛偽的事實,而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如誣指他人為「小三」,可處1年以下徒刑;若以散布文字或圖畫方式誹謗別人,最重可判到有期徒刑2年。 翁偉倫指出,爭吵過程常伴隨激烈言詞,如講到「我要讓你消失」等帶有恐嚇意味言語,則會成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會被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恐嚇罪的構成要件,在於「言語」的內容有惡害的通知,只要讓人心生畏懼就會成立恐嚇罪,所以不一定要真的要去做加害的行為。 翁偉倫建議,不論公然侮辱或誹謗,爭吵時情緒上來,言詞到了嘴邊務必三思,以免「禍從口出」,無端吃上官司,最後賠錢了事收場,得不償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4. 2023年3月27日 · 不少民眾時常上網亂罵人,到底網路上罵人有無法律責任?. 司法院提醒,若網路留言罵人,可能觸犯公然侮辱等刑責及民事賠償。. (記者楊國文攝 ...

  5. 2011年3月8日 · 〔記者林俊宏、林慶川/台北報導〕刑法第312條侮辱誹謗死者罪為告訴乃論,目的是為維護遺族名譽及對死者孝敬與虔敬情感,須由告訴權人提告後,檢方才能追訴,法條中明訂,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 所謂告訴權人是指死者遺族,由於死者遺族範圍廣泛,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234條第5款的規定精神,範圍是死者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 法條中特別規定專屬告訴權人,但並未對直系血親的親等做出限制,因此即使已死千餘年的死者同姓後代,只要能證明先人聲譽遭損,皆得以死者直系血親身分而具有告訴權。

  6. 2024年6月6日 · 政院提覆議7理由 民眾黨團批公然造謠應向社會道歉. 立院民眾黨團批評,行政院7條覆議原因皆為造謠,意圖製造社會混亂、人民恐懼,卓榮泰院長 ...

  7. 2015年12月31日 · 周玉蔻謗馬無罪 法官: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不罰. 周玉蔻緊咬「頂新門神」,遭馬英九提告,台北地院今宣判,周玉蔻無罪。. (資料照,記者黃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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