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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 ·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51歲狠父邱光仁,13年前酒後打死5歲女兒,引發喧騰一時的「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政府也為此訂立「邱小妹條款」。 豈知王出獄後不但未悔悟,還兩度性侵女密友11歲智能障礙弱女,今年3月初被依加重性交罪重判14年,已上訴二審;民事部分,今再判賠70萬,但由於被害人已自犯保協會領走40萬補償金,因此可再獲賠30萬,可上訴。 此外,本報上月直擊邱男就民事求償案件親自出庭應訊,但庭後不願受訪即離開。 2005年1月12日發生的「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邱男當時帶著年幼女兒在超商前喝酒,僅因不滿哭鬧,竟重捶稚女頭部致昏迷,雖經送醫但遭拒收,轉送遠在台中的童綜合醫院後,仍因傷重不治而死,事件引起各方撻伐。
2018年7月26日 · 2018/07/26 16:4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13年前爆發「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震驚社會,而狠心虐死5歲邱小妹的邱父邱光宗被判刑12年服刑出獄後,竟2度性侵女友人的11歲女兒,一審依2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4年,上訴後邱坦承全部犯行,請求輕判,高等法院今酌減判他10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光宗(50歲)於2014年6月間,趁女性友人外出、受害女童的妹妹睡覺之際,見11歲受害女童獨自在床上把玩手機,不顧她反抗推打,並大喊「不要! 救命」,仍強脫她的衣褲性侵。 2015年4月間,邱光宗又起色心,趁女友人外出之際,看見被害女童獨暨在客廳沙發看電視,又涉以手指性侵女童一次。
2017年7月19日 ·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發生在94年1月10日,震驚全台的邱小妹遭父親虐死,送醫時卻被醫院當人球拒收案,當年邱小妹父親被判刑12年入獄,他假釋出獄期間竟又涉嫌兩度性侵同居人的12歲女兒,且應訊時辯稱兩情相悅;台北地檢署認為被害女童指證歷歷,且曾喊「不要」,今天依兩次加重性交罪將邱男起訴;律師今表示,邱男屬累犯,最重可能被判15年徒刑。 檢方調查,103年至104年間,邱男見同居人剛從小學畢業的長女,性徵逐漸發育成熟,竟涉嫌在住處客廳染指她;被害少女升國一後,又在104年4月某日半夜,再次被邱男指侵。 邱男應訊時承認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辯稱兩情相悅,是自然而然發生;檢方問他是否曾讓同居人知道,他還推稱自己快50歲,與少女年紀差太多,才沒讓同居人知道;檢方認為邱男犯後狡辯,不採信其說詞。
2017年1月19日 · 表格. 2017/01/19 06:00.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台北市議會桃花朵朵開!. 國民黨前主席吳伯雄次子、已婚育有3女的國民黨北市議員吳志剛,遭週刊 ...
2018年5月19日 · 2018/05/19 14:41.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51歲男子邱光仁,13年前因酒後打死5歲女兒,衍生喧騰一時的「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後,2015年間又被控性侵同居人11歲女兒,前案半年前刑滿出獄,後案尚在上訴中,日前卻又在北市大安區涉嫌對酒醉路倒男乾洗,北市警大安分局經追查將他查緝到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發生在2005年1月12日,當時4歲邱姓女童遭酗酒的邱男毆打成傷,送至台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就診,卻遭到院方拒收,並強迫將邱姓女童轉診到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導致邱姓女童最後傷重死亡,在當時引起社會各界撻伐,經媒體大肆報導後,衛生署訂立所謂「邱小妹條款」,避免悲劇再次發生,邱男也因案入獄。
2005年3月12日 ·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邱小妹事件發生後兩個月,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昨天開會討論相關懲處,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停業三個月、總醫師林致男停業六個月,兩人均需接受醫學倫理教育廿個小時。 衛生局表示,若兩人未於廿天內提出申訴,要求覆審,懲處決議最快於四月中旬生效。 懲處結果出爐後,林致男及劉奇樺均不願意接受採訪,而兩人直屬上司、仁愛院區神經外科主任蕭勝煌晚間表示,他已和劉、林兩人通過電話,兩人均決定要提出覆審。 蕭勝煌表示,兩人的情緒並不激動,不過,包括他自己也認為,醫懲會的懲處太重。 他強調,劉奇樺跟林致男都是很好的醫師,希望外界可以給他們機會,讓他們有機會做一個好醫師。
2010年9月9日 · 陳文庸涉嫌於去年10月毆死5歲的親生女兒,今年2月,安排4歲小兒子戴假髮外出閒逛,並以女兒失蹤報案,此案遲至今年4月,才陰錯陽差被桃園地檢署偵破。 也在今年4月,南投縣曹姓女童已向學校發出求援訊號,指出母親已買好木炭,有意自殺,因逢清明連假,中縣社工接獲南投縣社工通報後,曾前往曹家訪查,見無人回應隨即離去,待鄰人察覺有異報警,母女已氣絕多日。 短短1個月內,傳出2起人倫悲劇,監委洪德旋、沈美真、趙榮耀、尹祚芊等,因此提案糾正。 洪德旋說,桃園縣府2008年7月就受理兒虐通報,至今年4月破案為止,未採取處遇措施,未能掌握社工遭遇困難,也未落實通報案件的篩案評估,列管、追蹤及督導機制顯有缺失。 監委點名中市府強辯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