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以後死亡之公務人員,應以其死亡當月最末日為起算日,並依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以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附表一所定其死亡當年度適用之平均俸()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計算其撫卹金。. 前項人員屬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所定 ...

  2. 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單計費日期跟徵收期間不同該如何計算?. 自來水 事業水費單用水量除以水費單計徵之日數為其平均日用水量再乘以計徵當月總日數計算之。. 水費單上計徵期間為1月21日至2月20日止 (共31日),總用水量為62萬立方公尺,平均每日用水量為 ...

  3.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已於106年8月9日經總統發布命令

  4. 1.依據自來水法第12條之2第1項規定,工業用水及公共給水之公用事業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於其公用事業費用外附徵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之額。 2.各用水標的之率如下: (1)家用及公共給水:每立方公尺0.5元。 (2)農用用水:每立方公尺0.009元。 (3)水力用水:每立方公尺0.0009元。 (4)工業用水:每立方公尺0.5元。 (5)其他用途:每立方公尺0.5元。 二、經費管理. 問題 (1): 所徵收之水源保育與回饋由誰負責管理? 水源保育與回饋將納入經濟部水資源作業基金,經濟部水資源作業基金依各水質水量保護區分別設置專戶,各專戶並設置運用小組管理運用。

  5. 水利署中文版全球資訊網-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自106年1月1日生效。. ::: ::: 首頁. 關於本署. 退休人員專區. 退休規定相關訊息. 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修正 ...

  6. 前寄發。 用水人應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繳納耗水費。 第五條 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單月總用水量計算方式如下: 一、 自行取水 : (一)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裝置量水設備者,為其逐月填具用水紀錄表報查之實. 用水量。 (二)未裝置量水設備或雖依規定裝置量水設備而未逐月填具用水紀錄表報查者, 以 水權 狀或臨時用水執照記載之引用水量。 二、由他單位供水: (一) 自來水 事業供水: 自來水 事業用戶用水量。 (二) 自來水 事業以外之其他單位供水:

  7. 水利署積極發展「水資源物聯網感測基礎雲端作業服務平臺」 (Sensor-based Water Resources Operating Platform with Internet of Things,簡稱IoW平臺), 與各水資源相關機關協作建立標準化、高效能、跨載具之水資源物聯網開放資料服務,以Web Services介面提供高品質、 開放資料之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