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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並沒有溯及既往問題

      • 財長蘇建榮29日在立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政院版房地合一稅2.0規定,自2016年後取得房地若在行政院所訂定的上路日期後交易,將適用房地合一稅2.0版本,持有二年內課45%、二到五年內為35%。 蘇建榮指出,既有的房地合一稅本來就是規定2016年後取得房地皆為其範圍,因此只是在既有法規上提高短期交易稅率,並沒有溯及既往問題。 他強調,所謂溯及既往是指說過去已課稅案件又回去追溯課稅,但房地合一稅2.0是未來上路日期以後才會適用、已課稅案件也不會追稅,因此不會有追溯課稅、更不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1. 2021年3月18日 · 打炒房,行政院祭出房地合一2.0修法,據政院版條文,適用範圍將回溯至2016年起取得房地,預售屋也比照,至於何時出售案件要以2.0版方式課稅,未來將由行政院視房市變化訂定生效日。

  2. 2021年3月18日 · 官員舉例如此有兩種情形,一是7月以後取得房地、交易房地才適用房地合一稅2.0即不溯及既往是7月以後交易房地才適用房地合一稅2.0,至於2016年之後取得房地、7月以前交易仍適用房地合一稅1.0。

  3. www.ntbna.gov.tw › download › 9455fd1b179148328bada97f127195da房地合一稅2.0修正重點

    未上市、未上櫃且非屬興櫃股票交易,如已按房地合一稅2.0 視為房地交易者,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下稱AMT)規定課稅 (要點第2點第4項)

  4. 2021年3月24日 · 24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財政部長蘇建榮針對房地合一稅2.0與否推動囤房稅的政策進行專題報告,各界都很關注房地合一稅2.0的回溯時間;立委曾 ...

  5. 有關近期報載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房地合一2.0)施行日期將溯及既往一事,財政部說明上開修正草案於110年3月11日經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有關房地合一稅2.0日出條款 (施行日期)亦明定由行政院定之。. 財政部將持續關注不動產市場狀況,蒐集各界意見 ...

  6. 110.6.30 配合房地合一稅2.0自110年7月1日施行,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110.6.11 公告個人及營利事業非自願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得按20%稅率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情形

  7. www.ntbna.gov.tw › download › 27c255a798ee40c78062526e833174ef房地合一稅2

    未上市、未上櫃且非屬興櫃股票交易,如已按房地合一稅2.0 視為房地交易者,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下稱AMT)規定課稅 (要點第2點第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