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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1年7月12日 · 申請方式:去年曾請領補貼者將直接核撥;條件放寬後,7 月 12 日上午 10 時起,新申請者可至「勞動部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網」登錄領取;或到包含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所設置實體 ATM 領取;或電洽勞動部紓困

  3. 2021年6月30日 · 勞工紓困補助加碼:無薪假勞工調整為「三級定額補貼」 勞動部去年起實施「安心就業計畫」,只要是在新冠肺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經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實施期間達 30 日以上,且有向地方政府通報的減 ...

  4. 2023年1月15日 · 基本工資補貼方案申請方式. 一率採線上申請,可上 基本工資補貼方案專門網站 填寫相關資料。 審核通過後,第一次補貼款預計最快 3 月份取得勞保投保人數後即可發放,後續補貼款項將每 2 個月、分為 3 次發放。 基本工資補貼金額怎麼計算. 全職員工:2023 年 1 到 6 月,月投保薪資在 26,400 元及 27,600 元級距的人數,每人每月定額補貼 920 元。 部分工時員工:投保薪資 25,250 元以下級距的人數,每人每月定額補貼 560 元。 基本工資補貼人數上限. 以 111 年 10 月 31 日投保在 25,250 元、26,400 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的全職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投保薪資 24,000 元以下級距者)人數為上限。 基本工資補貼受雇員工認定條件.

  5. 2021年6月6日 · 1. 109 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6. 2021年2月25日 · 依勞基法第 32-1 條規定,如果勞工加班後,依勞工自主意願選擇補休,不選擇加班費,且經過雇主同意,就會有一定時數的補休。 雇主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也就是加班幾個小時,可以補休幾個小時,當然雇主也可以高於法令優給。 補休期限可以雙方協商,但是不能超過雙方約定的特休年度。 所以可以先看勞工之前有沒有加班,有沒有選擇換補休,已經用掉多少,還剩下多少。 基本上,補休是之前加班換來的,所以當日不得扣,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二) 員工的特休天數. 依勞基法第 38 條,只要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就會分別有不同的特休天數。 所以要看該勞工的年資,共有幾天特休,已經用了多少,還剩下幾天特休。 要注意的是,依勞基法第 38 條第二項規定: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

  7. 2021年5月25日 · 可以申請網路費補貼嗎? 居家工作是勞工對雇主提供勞務的特別方式,雇主仍然有依約給付勞工工資之義務。 不過如果薪資結構有通勤、出差津貼或交際費等,因為員工居家工作緣而無通勤出差、交際應酬之需求,可以由雙方協議調整或取消,或是轉為補貼員工因居家工作須增加之上網寬頻費用、筆記型電腦、網路設備等工具費用。 就薪資結構之調整,雇主與員工可以書面協議,雇主並應於每次給付薪資時,依勞基法第23條第 1 項規定提供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避免事後爭議。 3. 資安、保密及個資保護:企業有必要增加保密相關協定嗎?

  8. 2020年3月19日 · 新冠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常聽到很多朋友面臨無薪假(減班休息),甚至因為產業受影響,擔心失業。 從我的經驗看來,如果月薪約 6 萬元,大約要花 6 個月的待業時間,才能找到一樣條件的工作;若是月薪 12 萬的話,可能要花上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