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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勞動部令:核釋「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1項規定,勞工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或指定處所收治,該期間請普通傷病假者,請假之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自111年4月8日生效

    • 一圖看懂 5+N 新制規定、注意事項
    • 不是因為執行職務而確診…
    • 沒有確診也能請假嗎?勞工自主健康管理薪資給付一覽表
    • 家人確診怎麼辦?搞懂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差異!

    從 11 月 14 日開始,確診者隔離天數改為「5+n」,確診者只有確診後前 5 天內不能出門,第 6 天開始,無論快篩陽性或陰性皆可外出,但如果快篩陽性,仍要自主健康管理,不能聚餐或到人潮聚集場所,持續到快篩陰性日,或到距離解除隔離日滿 7 天,生活即可恢復正常。 (圖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依照規定可以請以下 3 種假別: 1. 普通傷病假: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若勞工一年請病假不超過 30 天,30 天內都可領半薪;但若病假超過 30 天,雇主可以不用給薪。(確診勞工如已結束居家照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身體不適請病假,仍以普通傷病假計算。) 2. 特別休假:根據勞基法第39條,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3. 事假:依規定雇主可不給付工資。

    (圖源:勞動部) 依照最新規定,居家隔離已經走入歷史,如密切與確診者接觸,僅需進行 7 日自主健康管理。請假辦法如下: 1. 密切接觸後有身體不適:在接觸確診者後,有發燒、腹瀉、呼吸道疾病等身體不適,於就醫及休養期間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 2. 如沒有任何症狀,而欲自行居家休養者,亦可請特別休假或事假,或與雇主協議在家上班或遠距上班,以減少接觸。 ➤ 延伸閱讀 : 【 2022 特休懶人包 】一次教你特休天數換算、特休換錢條件以及特休相關規定解答

    遇到家人確診或身體不適,依照最新規定,能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兩種假別,但很多人會分不清它們的差異,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常見問答提到: 1. 防疫照顧假:家長如果有照顧確診在學子女(高中以下到幼兒園),或是自主健康管理子女(高中以下到幼兒園)的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2. 家庭照顧假:因此次疫情影響,須親自照顧其他家庭成員時(如打疫苗),可以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全年以 7 天為限,並併入事假計算,薪資依公司的事假規定辦理。 ➤ 延伸閱讀: 遠距工作(Remote work)怎麼找?也許你該嘗試這些遠端工作平台! 面對遠端工作 — 個人、團隊到公司的心態整理與流程調整 遠距面試比例升高,如何透過遠端展現自身優勢?

  3.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預防群聚感染發生,陸續發布相關防疫措施,其中因應防疫需要所定之「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工資,惟平均工資計算影響到勞工的資遣費、退休金及職業災害 ...

  4. 2022年5月5日 · 勞動部今日 (2022/5/5)發布解釋令,勞工如確診COVID-19,並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隔離治療期間需請病假者,請假之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並自111年4月8日生效。. 因應近期本土疫情持續 ...

    • 勞動部防疫假規定1
    • 勞動部防疫假規定2
    • 勞動部防疫假規定3
    • 勞動部防疫假規定4
  5. 2023年3月10日 · 勞動部指出,根據規定,如學童因暫停實體課程(或其他防疫需求)導致需成年人在家陪伴照護,家長的其中一人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家長另一人不可同時申請),但因疫情無法歸責於雇主,故不強制雇主支薪。

  6. 2021年5月18日 · 勞動部指出,以下兩種狀況雇主均應給予勞工防疫隔離假」。 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因此無法出勤時。 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必須請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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