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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有土地租售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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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87年4月,中國國務院提出土地使用權可以有償轉讓;同年9月,深圳率先試行土地使用有償出讓,出讓了一塊5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限期50年,揭開了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 [6]。

  2. 2024年5月24日 · 因關說國有市場土地租售案,2009年7月15日,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判高志鵬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兩年。 2011年1月20日,台中高分院二審,合議庭以國有土地讓售並非立委職權為由,改判無罪。

  3. 不論A7、浮洲、或八德合宜住宅,內政部的正式公告案名都是「土地標售案」,也造成諸多問題。首先,《國有財產法》第53條已明載不得出售500坪以上之大面積國有土地,合宜住宅正可為這個規定解套,名正言順標售。

  4. 臺灣正體. 工具. 三七五減租 是 臺灣省政府 公佈的私有耕地租用辦法的 土地改革 政策。 中華民國38年(1949年)4月14日,在 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 委員 蔣夢麟 的建議下, 臺灣省政府主席 陳誠 公布《臺灣省私有耕地租用辦法》,開始實施三七五減租。 [1] 1949年8月15日,臺灣全省三七五減租政策「研擬完成」。 [2] 1951年5月25日, 立法院 正式通過《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6月7日以總統令公布施行;條例規定,租期一律改為六年,在租期中非因法定事故,地主不得終止租約,以保障 佃農 權利。 [3] 該政策使佃農減輕負擔、提高生產意願並改善生活 [4] [5] ,但是地主由於收益減少,紛紛欲收回土地,從而導致許多業佃糾紛 [6] 。 歷史 [ 編輯] 前身 [ 編輯]

  5. 國宅興建以販售為主,政府像是一個私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少量低於市價的國宅販售(僅提供住宅存量的5.3%),以提高自有率為目標,希望藉以解決中低收入戶的居住問題。[29]

  6. 臺灣正體. 工具. 城鎮住房制度改革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1998年全面實施的一項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確定改革的方向為城鎮住房的市場化、貨幣化、商品化 [1] 。 特別是配合 中國1994年稅制改革 ,中國地方政府的 土地財政 作為主要動力推動中國住宅商品化快速發展 [1] 。 此次房改與2008年開始部分學者推動的二次房改方案相對,也被稱作 第一次房改 [2] 、 98房改 [3] 。 背景 [ 編輯] 參見: 改革開放 和 福利分房. 歷史沿革 [ 編輯] 初步試驗 [ 編輯] 早在1979年,政府就開始在西安和南寧進行房實驗。

  7. 1928年12月, 毛泽东 在 井冈山 颁布了《 井冈山土地法 》,宣布禁止買賣土地,並沒收一切土地。. 由於該措施打擊面過大,而且土地所有權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因而得不到民眾的支持,故此中共改弦易張,修改《井冈山土地法》中不合理的部分,例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