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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器設備定義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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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器 (machine)是一件由零件組成,且利用 能量 來完成所賦予的功能、達到某特定目的的 工具 、 裝置 或 設備 ;一般用來變換或傳遞 能量 、變換與傳遞 運動 和 力 (執行 機械運動 ),以及傳遞 物料 與 信息 。
      zh.wikipedia.org/zh-tw/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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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動力驅動之衝壓機械及剪斷機械(以下簡稱衝剪機械),應具有安全護圍、安全模、特定用途之專用衝剪機械或自動衝剪機械(以下簡稱安全護圍等)。

  3. 2014年11月28日 · 什麼是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 是指由金屬或其他材料組成,由若幹零部件裝配起來,在一種或幾種動力驅動下,能夠完成 生產 、 加工 、運行等功能或 效用 的裝置。 [ 編輯] 機器設備的構成. 典型的機器設備主要是由. ①原動機部分. ②傳動部分和. ③工作部分. 三大部分組成。 另外,隨著科學技術發展,機器設備中控制部分也是一項重要內容。 [ 編輯] 機器設備的特點 [1] 1、機器設備單位價值大、使用年限長、流動性比較差。 由於機器設備價值大,在 總資產 所占比重高,所以評估中應保持謹慎的 態度 。 通常以單個機器設備作為評估對象,當然必要時也可以將整體機器設備 (如一條生產線)作為評估對象。 從選購到安裝調試開始,經過使用、維修和改造,一直到機器設備報廢更新,是一個完整的機器設備的生命周期。

    • 概觀
    • 特點
    • 分類
    • 評估特點
    • 評估程式

    機器設備是指一台(座、輛)、套或一組具有一定的機械結構、在一定動力驅動下能夠完成一定的生產加工功能的裝置。

    機器設備是指由金屬或其他材料組成,由若干零部件裝配起來,在一種或幾種動力驅動下,能夠完成生產、加工、運行等功能或效用的裝置。

    (1)機器設備具有單位價值高、使用期限長的特點,要求評估者充分認識其功能的適用性和可能的風險性。

    (2)機器設備屬於動產類資產,與房地產比較,評估值高低與其所處地域不具有直接關係。

    (3)機器設備屬於生產中不可或缺的一種設備,但同時要考慮附著於機器設備中的無形資產。

    (4)機器設備更新換代比較快,對於政策規定的高能耗、低效能、污染大的機器設備,儘管實體成新程度高,但仍應按低值甚至按報廢處理。

    1.按其在再生產中的作用分類,可以分為:

    (1)生產工藝類設備。

    它直接改變產品原材料的物理狀況或化學性能,使其成為半成品或產成品。

    (2)輔助生產設備。

    是保證生產工藝設備完成生產任務的二線設備。

    (3)服務設備。例如通訊設備、計算機、測試用儀器、儀表等。

    1.機器設備類資產一般是企業整體資產有一個組成部分,它通常與企業的其他資產,如:房屋建築物、土地、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共同完成某項特定的生產目的。一般不具備獨立的獲利能力。所以在進行機器設備評估時,收益法的使用受到很大限制,通常採用成本法和市場法。

    2.對於整體性的機器設備,它是為了實現某種功能,由若干機器設備組成的有機整體。在進行價值分析時應注意資產之間的有機聯繫對價值的影響,整體的價值不僅僅是單台設備的簡單相加。

    3.機器設備有一部分屬於不動產或介於動產與不動產之間的固置物,它們需要永久的或在一段時間內以某種方式安裝在土地或建築物上,移動這些資產將可能導致機器設備的部分損失或完全失效。

    4.影響機器設備磨損的因素很多,設備的磨損、失效規律不易確定,個體差異較大。確定貶值往往需要逐台地對設備的實體狀態進行調查、鑑定。

    (一)明確評估目的

    確定評估對象、範圍和選擇評估價值類型和方法的關鍵。

    (二)清查機器設備,明確評估對象

    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根據賬面資料,

    清查核實機器設備實有量,主要發現多餘或隱匿設備。

  4. 沿情況一,由於機器設備在後期之生產技術可能會較落後,考量其未來經濟效 益預期消耗型態後,決定採定率遞減之餘額遞減。 機器設備每年提列18.25%之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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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6年6月22日 · 因此電腦、辦公設備、冷氣等都可算是固定資產,然而基於帳務處理之便利性,對於金額狹小、數量龐雜,耐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有形資產,可有條件作為當期費用。

  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定義. z 係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有形項目: z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及. 應該未包括不動產. z 預期使用期間超過一期。 z其他相關歸類: z投資性不動產(IAS 40) z待出售非流動資產(IFRS 5) z存貨(IAS 2) 本準則不適用之範圍. (a)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規定分類為待出售者. (b)與農業活動有關之生物資產(IAS 41) (c)探勘及評估資產之認列及衡量(IFRS 6) (d)礦業權及礦藏(如石油、天然氣及類似非再生資源) z惟本準則適用於用以發展或維持上述(b)至(d)所述資產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備用零件、設備及基礎庫存是否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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