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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1月7日 · 自主健康管理可以看醫生嗎? 一般看診、健康檢查者,請遵守指揮中心當下最新的醫療應變措施。 若為有症狀者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

  2. 2023年8月1日 · 疾管署指出,COVID-19於今年3月20日起調整病例定義,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民眾不須通報也不須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即自主健康管理10天或篩檢陰性止。

  3. 2022年10月3日 · 自主健康管理對象: (1)通報個案經檢驗陰性者。 (2)居家檢疫/隔離期滿者。 (3)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滿者。 (4)出、入境人員。 (5)經地方衛生主管認定有必要且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者。

  4. 有症狀時應於自主防疫地點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檢測;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例如:11月15日要外出,需具有11月14日或11月15日快篩陰性結果)。 未滿2歲幼童自主防疫期間無需執行快篩,但因未進行篩檢,建議自主防疫期間盡量減少

  5. 2023年3月9日 ·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 ...

  6. 2020年4月6日 · 自主健康管理. 對象: ※ 清明連假期間曾前往人潮擁擠地區者. ※ 居家隔離或檢疫期滿者(7天) ※ 曾接受採檢、結果為陰性者(僅限未居家檢疫或隔離者) ※ 申請赴港澳獲准者. 須配合事項: ※ 如沒有出現症狀,可正常生活,但應避免出入公共場所, 儘可能在家上班 ,並延後非急迫的醫療或檢查。 ※ 外出時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 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就醫時務必告知旅遊史。 監測方式: 為期14天(居家隔離或檢疫期滿者為期7天),採自主管理方式,目前無相關單位主動追蹤,亦無相關罰則。 【補充說明】 若是已接受採檢的「社區監測採檢對象」,醫院會提供「自主健康管理應注意事項」衛教單張;須特別注意的是,在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須留在家中不可外出,防護措施同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

  7. 2022年6月13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因應COVID-19 Omicron變異株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傳播力強,為強化國際港埠入境人員於檢疫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健康監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自2022年03月7日零時(航機抵臺時間)起,於居家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