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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1年6月30日 · 法院今天判決認定,陳致遠在民國95年至96年間,與蔡豐安等兄弟象隊友勾結余則彬集團、莊侑霖集團一起打假球陳致遠打了4場假球,每場拿100萬 ...

  2. 2014年8月13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備受矚目的中華職棒第5次假球案,一審依詐欺取財罪判決陳致遠等多名前中華職棒球星1年至2年半徒刑,高等法院今上午 ...

  3. 2014年8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認為陳致遠、蔡豐安等人確實有打假球,但依照舊法,所犯之罪並非一罪一罰,連續犯應視為一次犯罪,並且適用《罪犯減刑條例》;陳致遠、蔡豐安皆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張誌家判4個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並

  4. 2011年7月1日 · 法官昨痛斥張誌家、陳致遠等球星,身為家喻戶曉的職棒隊員,擁有球星光環卻不知廉潔自持,反而「貪圖私慾」與簽賭集團合作打放水球,「辜負 ...

  5. 2022年10月13日 · 陳致遠和張誌家更因配合組頭「雨刷蔡政宜收錢打放水球,一審各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6月與2年2月,但案件上訴後,高院二審考量陳致遠打3場假球收280萬元堅不認錯、張誌家答應投1場放水球抵230萬元債務卻辯稱臨陣消極不配合,雖然非常不應該 ...

  6. 2014年8月14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國職棒史上涉案球員人數最多的第五次假球案,一審依詐欺取財罪,判致遠等前職棒球星一年至兩年半徒刑,但 ...

  7. 2014年8月13日 · 中華職棒五年前爆發職棒史上涉案人數最多的假球案,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分別被依詐欺罪將前兄弟象隊陳致遠判刑1年,減為6個月,得易科罰金16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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