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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針對1529歲缺乏工作經驗或專業技能之青年,結合產業資源,由訓練單位依據用人需求,辦理先僱後訓的「工作崗位訓練」。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發訓字第1122502272號. 附件:. 修正「青年就業旗艦計畫」,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署長 蔡孟良. 相關檔案.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 ...

  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113年度「青年就業旗艦計畫相關說明會來了!. 【計畫推動暨系統操作說明會】將介紹計畫申請流程與系統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項,以協助事業單位順利提出計畫申請。. 【結案核銷說明會】將說明核銷作業流程、系統操作及核銷 ...

  4.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計畫目的 結合產業資源,提升事業單位僱用青年之意願,提供青年務實致用之職業訓練,以增加15歲以上29歲以下青年之就業機會

  5.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結合產業資源,提升事業單位僱用青年之意願,提供青年務實致用之職業訓練,以增加十五歲以上二十九歲以下青年之就業機會,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署之任務如下: ( 一)計畫擬訂、修正及解釋等事宜。 ( 二)宣導計畫、協調及監督本署所屬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中彰投分署、雲嘉南分署及高屏澎東分署( 以下簡稱分署)之執行業務。 ( 三)資訊管理系統及網站之規劃、建置與維運等事項。 ( 四)整體執行管控、評核及成效檢討。 三、分署之任務如下: ( 一)轄區內本計畫招生、招商之宣導、執行計畫、審查及補助等事項。 ( 二)轄區內本計畫訓練品質之管控、查核、成效檢討及成果交流。 ( 三)轄區內本計畫申訴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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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青年就業及國內企業營運之衝擊,鼓勵事業單位逆勢提供青年訓練機會,爰依青年就業旗艦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第9點第3項規定,公告訓練單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紓困振興期間申請辦理訓練計畫之相關事項。

  8. 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3個月內找到工作,且受僱連續達3個月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 計畫內容及申請文件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