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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8日電)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今天進入第3場說明會,由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不過與會業者擔憂,實務操作很難第一時間判斷是否為違法內容,為避免挨罰,可能會針對爭議貼文一律刪文,並承擔刪文後用戶求償風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公開說明會,邀請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台服務業者與公協會,發言相對前幾場明顯踴躍,多數業者對草案條文、規管範圍認為不夠清楚,質疑可能被納管還不自知,技術執行上也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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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透過多方協力參與網路治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促進資訊自由流通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NCC表示為更符合草案規範目的及範圍經該會委員會議討論後將原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名稱修正為數位中介服務法」,以突顯該草案係以提供數位中介服務者為規範對象NCC進一步說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係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草案等國際相關法制規範並衡諸我國國情而訂定以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為規範對象包括連線服務快速存取服務及資訊儲存服務包含線上平臺及指定線上平臺),並依其服務型態規模等課予不同義務以促進服務提供者之問責及資訊透明,並介接政府各部會之實體作用法,強化違法內容之處理。

  3. 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事件是指 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意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2022年8月18日召開數位中介服務法第三場公開說明會資訊儲存服務業者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認為恐傷害 言論自由 [1] ,消息傳開後進而引發的爭議。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傷害言論自由之疑慮與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爭議事件 類似。 [2] 沿革 [ 編輯] 2017年行政院會議 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 ISP )對於數位通訊傳播網路通訊協定或流量管理應以促進網路傳輸及接取之最佳化為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附加任何顯失公平之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合理使用網路資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其他技術或非技術之障礙干擾使用者之選擇。 [3] [4]

  4. 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事件是指 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意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2022年8月18日召開數位中介服務法第三場公開說明會資訊儲存服務業者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認為恐傷害 言論自由 [1] ,消息傳開後進而引發的爭議。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傷害言論自由之疑慮與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爭議事件 類似。 [2] 沿革. 2017年行政院會議 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 ISP )對於數位通訊傳播網路通訊協定或流量管理應以促進網路傳輸及接取之最佳化為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附加任何顯失公平之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合理使用網路資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其他技術或非技術之障礙干擾使用者之選擇。 [3] [4]

  5. 2022年9月7日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早上舉行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由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此次找來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與會與會業者認為此法有許多技術與實務上無法做到的部分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更直言PTT非營利平台草案要求大的商業平台應該要負擔特別義務若PTT也被納管根本不可能做到將形同關站。 「巴毛律師」陳宇安也透過粉專點出,此項草案問題非常多。

  6. 2022年8月25日 · 數位中介服務是指透過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數位格式的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提供的通訊傳播中介服務。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由國家通訊委員會NCC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推出的中介法草案主要是參考歐盟在7月獲歐洲議會通過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架構,主要是加強科技業者市場主導力和大型數位平台義務及責任。 數位中介服務法能視為台灣版 DSA ,要增強數位中介服務規範,同時也要效仿國際要求中介服務都要具備「守門人」(gatekeeper)特性,針對數位中介服務加以規範,達到建立安全可信賴網際網路環境,同時也能符合平台問責概念。

  7. 2022年8月22日 · 2022年8月22日.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進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三場公開說明會部分業者提出質疑表示該法有對平台的不適性另外在野黨網友們看了草案內容也認為有戕害言論自由之虞紛紛在網上痛批民進黨政府意圖推動該法是讓民主走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