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若是支票及本票以外的其他執行名義,債權憑證的時效為 5 (民法 137 第 3 項)。若是債權憑證的時效屆至,債務人還未還錢,就必須再向原本發給債權憑證的法院聲請換發新的債權憑證,才能確保債權憑證的效力。債權憑證怎麼聲請?

  2. 2023年10月8日 · 債權人領取債權憑證時消滅時效才重新開始起算. 民法第129條規定:「 消滅時效,因左列事由而中斷 :一、請求。 二、承認。 三、起訴。 左列事項, 與起訴有同一效力 :一、依督促程序,聲請發支付命令。 二、聲請調解或提付仲裁。 三、申報和解債權或破產債權。 四、告知訴訟。 五、 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 。 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同樣有中斷時效的效果,但中斷事由何時終止而時效重新起算,法律並無明文規定。 但強制執行程序時有冗長拖延相當時日者,如果在強制執行程序終結之前,就讓時效中斷事由終止而重新起算時效,於於債權人甚屬不利,故 應認整個執行程序終結時,中斷事由始為終止,時效才重新起算 。

  3. 債權憑證是否一律每「五」年換發一次?. 常常聽到有人說,債權憑證每五年就要換發一次,才不至於讓債權有罹於消滅時效的問題,但這樣的說法並不完全正確,茲剖析如下:. 「債權憑證每五年就要換發一次」的說法,其根據是來自於民法第137條第3項的規定 ...

  4. 債權的消滅時效分為二年五年十五年,1一般的債權消滅時效是15年,譬如契約請求權(EX:借款契約、買賣契約、卡債等)。2而一年以下定期給付的債權(EX: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等),消滅時效較短,各期的時效只有5年。

  5. 2020年2月17日 · 債權憑證是什麼? 如果強制執行沒有辦法完全滿足債權,依法可請法院發給債權憑證 (強制執行法第27條),未來可以持續追查對方名下有沒有增加財產,若有,則可以再次聲請強制執行。 但 債權憑證有其時效性,必須固定在期限內換發 ,而且 每張債權憑證的時間都不盡相同 ,如果不小心超過時效,那麼未來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是可以透過債務人異議之訴,來阻止強制執行,那麼這張債權憑證,幾乎是廢紙一張。 本文將詳細向讀者說明債權憑證時效問題。 二. 民法上每個權利都有時效: 如果沒特別規定, 一般時效規定是 15 年 (民法第125條),例如 請求借款返還 的時效,就是適用15年的一般規定。 至於特別規定的短期消滅時效,臚列較常見者如下: 1.

  6. 2024年5月16日 · 債權憑證的優點之一,是使得債權時效得以重新計算」,只要債務人有財產,便可以隨時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而債權人記得需要定期換發債權憑證,以免債務人待債權憑證過期後抗告,甚至拒絕還錢!

  7. 1.債權憑證也有時效問題其時效計算,跟原來執行名義一樣,但是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5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5年。

  8. 債權憑證是證明債權存在的文件,由法院開立,主要用途是保障債權人的權利。. 當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本票裁定後,可透過強制執行向債務人討回債務, 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或無力清償債務 ,根據 強制執行法第27條 第1項規定:「債務人無 ...

  9. 2023年12月14日 · 債權憑證是債權人討債時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但是要如何取得債權憑證?如何聲請債權憑證債權憑證多久換一次?律師將於這篇分享網路上常見的債權憑證查詢內容,比如債權憑證時效與聲請流程。如果還有疑惑,可以參考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10. 債權時效進行因而中斷,且自其收受債權憑證之日即87年10月28日為中斷時效事由之終止日,並自 87年10月29日重行起算三年之時效。 行雖可發生中斷時效之效力,惟於該強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