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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6月26日 · 本人看法:【影響範圍】最大就是「快車道、路口、槽化線、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臨時停車、停車,這些常見違規臨停或停車,不能被檢舉確實讓許多駕駛省下時間找車位、省下金錢 (該法間接給予大眾利益)。 【記點制度】其次則是記點制度,以後只有警察當場抓到才記點,科技執法、民眾 通通不算呢 ~ 佛心啊(民眾檢舉都只需罰款不用記點)【生命價值與民怨是兩難】對於車輛使用者 (民怨)便民、但又對於不想違規的用路人不便民,過往那些曾經因違規造成重大傷害、死亡,請去找交通部長、立委,這是他們最後做成的決定。 只要記住,開車不要停到斑馬線、人行道,就不會被檢舉。 【微罪說】本次是近年來最重大修法,其實微罪不微罪,這只是在上位者,故意 將這次修法冠上一個代名詞 而已,目的就是限縮民眾檢舉靜態違規。

  2. U-CAR 正面表列出共計 46 項可檢舉項目,而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 110 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法是為了兼顧警力及維持交通秩序之平衡,亦可避免惡性檢舉。

  3. 2024年6月28日 · 交通部去年6月實施「交通違規記點制度」新制,放寬民眾檢舉及記點項目,但檢舉數量暴增引發民怨。 今年5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

  4. 2024年6月24日 · 交通違規行為,這些可檢舉: 1.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第31條第6項,罰鍰500元) 2.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第56條第1項第10款,罰鍰600元至1,200元) 3. 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第55條第1項第1款,罰鍰300元至600元) 4. 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 (第55條第1項第4款,罰鍰300元至600元)...

  5.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4月30日起,為減少惡意及連續檢舉,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限縮為46項。 今年6月30日起,配合交通新制恢復13項。 目前開放民眾檢舉項目為以下59項:

  6. (二)靜態違規項目,限縮於路口、公車招呼站、消防車出、入口等嚴重影響 交通安全與秩序之違規停車 態樣條文 對應態樣 第55條第1項第1款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 人穿越道、快車道違規臨時停車

  7. 2022年7月27日 · 111年4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可檢舉交通違規共計46項態樣,分為動態違規和靜態違規,本文將詳細介紹兩者相應的違規項目,快一起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