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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 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 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月6日至9月5日。 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月6日至11月5日。

  2.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2年7-8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為112年10月6日至113年1月5日,中獎人於該期間內依下表所列之兌獎據點及領獎時間領獎。

  3.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3年1-2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為113年4月6日至113年7月5日,中獎人於該期間內依附表所列之兌獎據點及領獎時間領獎。

  4.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2年5-6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為112年8月6日至112年11月6日,中獎人於該期間內依下表所列之兌獎據點及領獎期間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

  5. 賦稅署提醒民眾,本期中獎發票兌領獎期間為112年12月6日至113年3月5日,請大家記得對獎,中獎者應於領獎期限(113年3月5日)以前領獎。

  6.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30&13:30~17:30 財政部賦稅署監察組、稽核組: 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3號6、7樓 總機:(02)2764-2296

  7. 請民眾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並完成載具歸戶及設定領獎帳戶,獎金不漏接!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民眾消費時可用來儲存雲端發票之載具包括手機條碼、營業人發行的會員卡、電子票證 (悠遊卡、icash及一卡通)、信用卡、境外電商電子郵件載具及公用事業載具 ...

  8.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1年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領獎期間為111年4月6日至111年7月5日,中獎人應於該期間內到下列指定兌獎據點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於領獎前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9. 財政部呼籲民眾多索取雲端發票,並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兌獎APP進行各式載具歸戶至手機條碼及兌領獎,從消費索取發票到中獎發票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為節能減碳保護環境盡一份心力。

  10.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1年3-4月期統一發票中獎領獎期間為111年6月6日至111年9月5日,中獎人應於該期間內到下列指定兌獎據點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於領獎前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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