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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綠卡身份持有人要在離美超過12個月或超過返美證 (俗稱白皮書)效期的狀況下返美可向本科提出 永久居民回美簽證的申請 以再進入美國和能繼續在美國永久居留。 但申請者必須完全符合下列要件: 在離開美國時仍擁有合法的居留權身份; 離開美國時仍有回美的意願且未曾有放棄的意圖, 離開美國只為短暫的訪問,而且,停留境外時間的延滯係個人無法控制的原因且無法承擔此責任。 回美居民簽證的後續程序大約需三個月。 如果您決定提出回美居民簽證身份申請,請務必提前向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提出申請,以便您有足夠的時間在您預定的旅行前,完成面談和簽證手續。 當提出申請回美居民﹝SB-1﹞移民簽證時,您必須提交下列表格及文件至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公室:

  2. 申請回美證俗稱白皮書I-131 Re-entry Permit) 許多外籍人士拿到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後因為家庭或工作關係無法長住美國但在境外停留過久會影響再次入美嚴重時綠卡被吊銷或者出現永久綠卡被改為臨時綠卡並且境外停留過久也會影響將來的歸化入籍因此許多人只好長年奔波於中美兩地再加上肥咖條款的實施讓綠卡的持有者成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鷄肋放棄者更時有所聞。 但不少綠卡持有人有個錯誤的觀念:只要每年回美國住上幾天就能保有其綠卡。 事實上每年回美國住上幾天,並不能證明綠卡持有人有在美國永久居住的意圖和維持永久居民身份的企圖。

  3. 2016年10月17日 · 綠卡的福利 自由進出美國 永久居民可以自由進出美國,不需要填寫 I-94 表格不用擔心簽證過期綠卡身分是永久的即使卡片已經過期身分依然存在要注意的是如果計畫要離開美國超過 1 在離開前申請回美證白皮書),才不會影響綠卡的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回美證白皮書如果你是綠卡持有人但是必須離開美國一年以上請你啟程離開美國前先到移民局申請一份回美證美國在台協會 不能受理 回美證的申請。 美國移民局網站請按這裡。

  6. 要注意的是,如果計畫要離開美國超過1年,在離開前申請回美證 (白皮書),才不會影響綠卡的身分。 無限期居留與工作. 永久居民可以居住在美國任何地方,可以在任何地方工作,包括許多政府機關的工作 (有些機構可能需要公民身分)。 永久居民也可以自由成立公司。 入籍公民. 持有綠卡五年後可以申請入籍公民,如果是與美國公民結婚取得綠卡,三年後就可申請入籍。 你也可以永久持有綠卡身分而不入籍,差別只在於公民可以行使投票權。 學費減免. 永久居民只要繳交居民的學費 (In-State Tuition),比外來居民學費 (Out-of-state Tuition)便宜2-3倍。 社會福利.

  7. 有效的再入境許可證 (俗稱白皮書)。 請先查詢航空公司再填寫I-131A申請表和繳交費用。 如果你的I-551 (綠卡) 因遺失或被偷或損毀而失去且是在離開美國未超過12個月的狀況下返美你可以至美國在台協會申請一份旅行證件以證明您的綠卡身分。 申請旅行證明之申請人必須事先於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網站繳交申請費,再經由 https://www.ustraveldocs.com/tw/tw-iv-sb1visa.asp 網站預約時間。 如有疑問或問題, 請寫信至support-taiwan@ustraveldocs.com 。 面談時,申請人必須攜帶下列文件: 護照的正本及一份影印本〈僅須影印蓋有入出境章的頁數〉。

  8. 1. 甚麼樣的情況下會需要申請請假白皮書? 身為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您將維持永久居民身分。 不能離開美國太長時間,除非您短暫離境。 如果您離開美國時間長達6個月以上甚至超過一年您將不能使用綠卡入境美國如果您已經計劃在未來您將可能離開美國超過一年您應該在離境前提交請假白皮書申請 (亦稱為回美證I-131)。 值得注意的是有時候綠卡持有者經常往返美國但是每次返回美國居住天數過短在海關被移民官要求辦理請假白皮書 (亦稱為回美證、I-131)也是很常見的,建議如果遇到了海關的要求甚至警告註記時,建議回到美國辦理請假白皮書後再離開,避免在下次入境美國時又遇到被刁難情況。 2. 申請請假白皮書 (亦稱為回美證、I-131)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