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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預售屋建案開始銷售前資訊及契約應報備查 申報人 申報時機 應附文件 申報方式 申報內容. 2 . (3)其他依申報備查事由應附文件 預售屋資訊備查建造執照(含附表)影本1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a.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1 b.預售屋履約擔保證明影本1 份(銷售預售屋者於申報備查時,如 尚未取得履約擔保證明,得另補附)。 c.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自主檢查表1 份。 (如為建築業,需蓋公司 大小章及訂立日) d.建造執照(含附件)影本1 份(同一備查案免重複檢附)。 預售屋資訊變更備查:變更內容相關證明影本1 份。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變更備查: a.契約變更前後條文對照表1 份 b.變更後條文自主檢查表1 份。 c.變更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1 份。

  2. 備查內容. 受理機關. 備查方式. 違規裁處. •銷售預售屋者:自建自售之出賣人/合作開發預售屋之建物出賣人(非指不動產代銷業者. 取得建造執照,銷售預售屋前備查事項變更. 預售屋資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案所在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 工商憑證登錄線上申報/線上登錄紙本送件. 3-15罰鍰+限期改正/按次處罰. 申報人. 銷售預售屋者( 辦法§2II) 申報人:銷售預售屋者. 預售屋為自建自售者,其預售屋買賣契約出賣人. 預售屋採合建、都市更新或都市危險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等方式,由建築業與土地所有權人、原有建物所有權人等相關權利人共同合作開發者,其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出賣人。 合作開發案件,已由建築業報請備查者,其他出賣人得免再辦理備查。

  3. 內政部地政司. 影片精華版. 預售屋銷售新制六大重點. 強制委託代銷契約備查. 代銷業應於簽訂變更或終止委託代. 銷契約之日起30日內,報請備查預約單據. 買受人不得定金之書面契據. 第三人。 預約內容. 收受定金應以書面契據. 及價金,不得保留出售. 買賣契約或項。 轉售予. 書面記載. 禁止轉售. 、保留簽訂. 約定不利於買受人等事. 110.7.1. 申報登錄. 期限提前. 賣契約之日起. 30日內辦理申報登錄。 銷售前應報請備查銷售預售屋者. ,開始銷售前,應於將. 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備查。 成交資訊全面納管. 銷售預售屋者,應辦理預售屋成交資訊申報登錄;但委託代銷者,則僅由代銷業者辦理即可。 重點一. 強制委託代銷契約備. 查. 3. 申請人. 備查時間.

  4. 其他人也問了

  5. 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應記載事項 契約審閱權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__日經買方攜回審閱_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二、賣方對廣告之義務 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本預售屋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之建材設備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為契約之一部分。 三、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 (一) 土地坐落: __縣(市)__鄉(鎮、市、區)__段__小段__地號等__筆土地,面積共計__平方公尺(__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__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為__區__用地)。 (二) 房屋坐落:

  6. 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操作步驟. 基隆市政府地政處製. 1. 連結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成交資訊及預售屋資訊申報網站」( 網址https://vlir.land.moi.gov.tw/ )點選左側-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2. 公司持有工商憑證、地主持有自然人憑證→ 選擇憑證登錄,線上送件/ 申報備查(1)倘無以上憑證→ 選擇線上登錄,紙本送件/ 申報備查(2) 直接進入申報畫面,自行輸入公司/地主. 申 指本預售屋建案銷售者( 如建築業) ,除應填載其姓名( 名稱)外,並填人 理 代 及 人 報 載其統一編號、負責人、通訊( 營業)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資料. 料 資 本 基 申報人之身分為建築業且非自然人,必需填寫代理人資料. 認 確 4. 預售屋資訊備查標的資訊. ※

  7. 1. 預售屋資訊:如坐落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期間( )數等建案只要是以預售屋方式銷售,無論其用途係供住家辦公室店面(店鋪)或其他用途使用,均要辦理預售屋資訊申報備查2.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預售屋建案法定用途只要為供住宅類使用,即需要申報備查Q2如整棟大樓作為辦公室銷售,沒有住宅使用,還需要申報備查嗎? A:預售屋整棟大樓為辦公室使用,法定用途未供住宅使用者,僅須申報預售屋資訊備查,不須申報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Q3、 連棟透天同一戶同時做商用及住宅用( 不同樓層) 需要申報嗎?

  8. 銷售預售屋者應於銷售前以書面記明下列資訊向預售屋坐落基地所在之直轄市主管機關報請備查預售屋資訊建案名稱預售屋坐落基地銷售地點銷售期間銷售戶數等資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前項報請備查得使用電子憑證以網際網路方式為之。 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案件之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已由建築業報請備查者,其他出賣人得免再辦理備查。 但其他出賣人使用之買賣定型化契約與建築業不同者,應辦理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第一項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於備查後有變更時,申報人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報請變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