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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19 納稅義務人申報大陸地區配偶及扶養親屬免稅額、扣除額,應檢附哪些證明文件?. 1.有關免稅額部分分為下面2點來說明:. (1)申報大陸地區配偶及扶養親屬應檢附下面兩種證明文件:. (A)居民身份證影本。. (B)親屬關係證明:內容包括大陸地區配偶和受 ...

  2.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為大陸地區人民,其在臺已配發有統一證號者,請填寫該證號;無統一證號者,應請其速洽內政部移民署暨其各地服務站申請編號,以供正確填報。. 因故無法取得統一證號者,第1位數填9,第2位數到第7位數填寫其西元出生年 ...

  3.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貳、減免範圍. 二、 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報受扶養親屬須符合哪些要件? 字級設定. 二、 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報受扶養親屬須符合哪些要件? 1209 綜合所得稅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1210 列報受扶養親屬是否應以同居為條件? 1211 列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繼父母等),應符合哪些要件? 1212 列報扶養子女,應符合哪些要件? 1213 納稅義務人的配偶與前夫(妻)或婚前與他人所生子女,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不可以列報扶養? 1214 列報扶養同胞兄弟姊妹,應符合哪些要件? 1215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應符合哪些要件? 1216 列報無謀生能力之扶養親屬,應檢附何種證明文件?

  4. 1215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應符合哪些要件?. 納稅義務人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如伯、姪、孫、甥、舅等),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家長家屬相互間)及第1123條第3項(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規定,未成年 [民國95年 (含該 ...

  5. 更新日期:113-04-09.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或兄弟姊妹在年度中成年 [民國94年出生者]或者已成年而在年度中畢業,可以選擇獨立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扶養親屬。. 如果選擇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扶養親屬,當年度仍然可以按全年的免稅額扣除;但是受扶養親屬 ...

  6. 1243 臺灣地區人民申報大陸地區配偶及扶養親屬,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如何申報計算繳納綜合所得稅? 其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內容為何? 更新日期:112-04-20. 申報大陸地區配偶、扶養親屬的免稅額者,應檢附居民身份證影本、當年度親屬關係及足資認定其生存證明文件,申報扶養的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已成年仍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應另檢具在學證明或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等的證明;扣除額部分,應檢附足資證明的文件。 前述文件納稅義務人應檢具大陸地區公證處所核發的公證書予以證明,納稅義務人逐次取得所得年度有關的公證書,須先送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的機構或委託的民間團體(目前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後,供稽徵機關核認。

  7. 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檢附的資料為:. 1.配偶:. (1)配偶基本資料(如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或居留證影本等). (2)關係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影本,或由當地政府或駐外單位認證之文件)。. (3)生存證明﹝如公證文件或戶籍證明等﹞。. 2.直系尊親屬(須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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