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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 ·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具代表國家之特殊身分,於行使法定職權時,亦為憲法上之國家最高機關;且參照釋憲實務,其亦得為解釋憲法案件之聲請主體。」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1款。 憲法訴訟法第82
要寫在前面的是:新制定的憲法訴訟法已於2019年1月4日公布,在2022年1月4日就要施行。然而,在這部憲法訴訟法施行前,現行釋憲程序仍然應該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 目前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可以聲請釋憲的主體有「中央或地方機關」、「人民 ...
2021年5月21日 · 關於大法官解釋第792號 [6] 就是少數由人民聲請釋憲並且成功的案例。 7位聲請人各自因為毒品案件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但他們都認為這些確定終局裁判所援用的判例有牴觸憲法的疑義,便先後聲請解釋,經大法官宣告:這些判例確實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牴觸憲法第8條 [7] 及第15條 [8] 保障人民 ...
2021年12月6日 · 有在新聞媒體上看過「大法官作出釋字XXX號解釋」嗎?你知道這些解釋都已經是即將要被取代的「末代解釋」了嗎?「憲法訴訟法」2022年1月4日生效後,大法官就不會再作出「解釋」了。究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改變?改變的重點在哪?
2024年1月19日 · 二、一般民眾可以怎麼查詢憲法法庭判決和大法官解釋呢?. (一)憲法法庭官網首頁的綜合查詢. 這些重要的釋憲實務離我們並不遠,大法官解釋和憲法裁判都是公開的 [10],一般民眾上網就可以查到。. 首先在搜尋引擎輸入「憲法法庭」找尋憲法法庭的官方 ...
2020年8月26日 · 綜上,一個法條違反憲法的話,也可能會因為法安定性的考量,並不一定會立刻被宣告無效,而有可能是限期失效。同時,也可能因應聲請釋憲的內容,大法官不會宣告全部無效,而是部分無效。 註腳 中華民國憲法第171條第1項:「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2021年12月17日 · 至於誰會是相對人呢?以通姦罪除罪化釋憲案當例子,如果依照新制,聲請的人民、法官主張刑法通姦罪違憲,相對人就會是主管刑法的法務部 [10]。 (二)書狀公開與閱卷 憲法法庭在受理案件後,還會把聲請書和答辯書公開在憲法法庭的網站 [11],公告周知。
2024年10月21日 · 大法官雖然由總統提名 [15],但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才能任命,透過權力分立來相互監督制衡,因此,誰當大法官不是由總統說了算,但立法院也不能另外找總統提名以外的人來當。. 大法官提名名單到了立法院,在立委表決之前,會先在院內經過以下程序 ...
2020年5月27日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8條第1項:「聲請解釋憲法,應以聲請書敘明左列事項向司法院為之:. 一、聲請解釋憲法之目的。. 二、疑義或爭議之性質與經過,及涉及之憲法條文。. 三、聲請解釋憲法之理由及聲請人對本案所持之立場與見解。. 四、關係文件之 ...
2023年7月7日 · 司法院釋字第374號解釋理由書:「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解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