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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線上櫃檯. 個人各項查詢及設定. 地方稅繳稅服務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案件) (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 地方稅電子繳款書、轉帳通知及證明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定期開徵案件) (連結至地方稅網路申報) 繳納證明. 所得財產清單. 其他 ...

  2. 我的汽車已經失竊一陣子了,且已向警察機關辦理報案手續,為什麼還接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於每年何時開徵(繳納期限)及課稅所屬期間各為何時?

  3. 年度中新購買之車輛,應納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算徵收。 車輛被竊遺失,請立即報案,並向監理機關辦理失竊註銷登記。 更多相關資訊

  4. www.citax.gov.tw › VehicleLicenseTax使用牌照稅專區

    2024/09/20 11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10月1日開徵. 2024/09/13 掃描專屬QR-Code 快速完成牌照稅稅單歸戶. 2024/09/13 欠稅車主開車上路 小心受罰傷荷包. 2024/09/02 跨機關合作科技執法 追查欠稅車. 更多財稅新聞. 開啟. 本局資訊. 地址 : 600214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54號 ...

  5. 財政部賦稅署: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聯絡電話:(02)2322-8000 傳真:(02)2396-9038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30&13:30~17:30 財政部賦稅署監察組、稽核組: 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3號6、7樓 總機:(02)2764-2296

  6. 3 天前 · 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本(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已於本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月31日(星期四)截止,納稅義務人如遺失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其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

  7. 使用牌照稅 (上期每年4月適用,下期每年10月適用):. 尚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請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是車牌號碼加身分證字號 (統一編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tw) 查詢,並可於線上進行繳稅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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