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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父母 翁姑:假設死者的父、母、翁、姑尚健在的話,傳統上自稱爲「反服父」、「反服母」、「反服翁」或「反服姑」。 如今,一般只稱爲「父」、「母」、「家翁」或「家姑」即可。

  2. 父母 翁姑:假设死者的父、母、翁、姑尚健在的话,传统上自称为“反服父”、“反服母”、“反服翁”或“反服姑”。 如今,一般只称为“父”、“母”、“家翁”或“家姑”即可。

  3. 2024年5月23日 · 父母 翁姑:假設死者的父、母、翁、姑尚健在的話,傳統上自稱爲「反服父」、「反服母」、「反服翁」或「反服姑」。 如今,一般只稱爲「父」、「母」、「家翁」或「家姑」即可。

    • 訃聞的顏色。(一)白色為30歲以下。(二)黃色為30-60歲。(三)粉紅色為60-80歲。(四)大紅色為80歲以上。
    • 訃聞最重要的內容。(一)安息者姓名、歲數、生息年月日。(二)追思禮拜日期、地點、交通資訊。(三)家族成員稱謂與姓名。(四)訊息發布代表人的連絡電話。
    • 安息者年齡用法。29歲以下安息者為得年。30-59歲安息者為享年。60-89歲安息者為享壽。90-99歲安息者為享耆壽。100歲以上為享嵩壽。
    • 為什麼家族成員排列沒對齊?常常許多家人會誤以為沒對齊是印刷設計有誤,但並非如此,而是因為需依照與安息者輩份大小及親疏關係作排列,相同輩份的人會排列在同一個高度,
  4. 父母親長輩)替兒女(晚輩)治喪,除了常被稱為「白髮人送黑髮人」之外,也會被稱作為「反服」,指父母親反過來替子女服喪的意思。 在華人傳統思維中,子女替父母服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倘若情況反過來,由白髮人送黑髮人,則會被視為違反倫理(過世的子女也會因此被看作不孝順)。 故假若碰到晚輩先一步離世,通常辦理喪禮時,都會避免長輩參與,改由死者的兄弟姐妹或是其餘平輩、晚輩進行主祭或張羅喪葬事宜。 圖/取自Pexels. 長輩參加晚輩喪事/告別式有什麼習俗與禁忌? 在辦理晚輩喪事時,長輩依照傳統習俗,應盡量避免: 上香。 頻繁進出靈堂。 參與喪禮各大環節。 出殯時隨行。

  5. 因為未亡人從字面上的意思來解釋就是:應該要死,而沒有死的人, 所以稱作「未亡人」。 這個是源自於我們古代的時候有夫死,妻要殉葬的說法。 所以我們現代生活裡面比較不會看到未亡人的稱謂了,不尊重女性的說法。 我們現在比較常看到的是「妻」或是「護喪妻」。 這個妻或護喪妻它的用法跟訃聞的發訃對象有一些區別。 一般的夫的稱謂是「夫」或是「杖期夫」、「不杖期夫」。 這個「期」在這個地方念「ㄐㄧ」的發音。 夫就是一般的夫,杖期夫跟不杖期夫是什麼意思呢? 所謂的杖期夫就是指我的太太往生了,然後我非常地悲傷,我悲傷到沒有辦法自己走路,我需要拄著枴杖,所以就是稱作杖期夫。 不杖期夫是為什麼呢? 為什麼加一個不?

  6. 妻入門後,曾服翁或姑或太翁太姑之喪,妻死,夫稱「杖期夫」。 妻死或妻未入門前,夫之父母或祖父母已死,妻未及服喪,夫稱為「不杖期夫」 。 筆者個人認為,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內容並不正確,因為並沒有將杖期二字的意涵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