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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則辦理教師甄選,特訂定本要點。 二、各校教師職務出缺,除依規定分發、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 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機關規定可保留名額外,其餘缺額應依規定辦

  2.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1 月 13 日

  3. 中華民國112 年2 月3日 臺教授國字第1120003545A號令修正. 一、為落實教師法第九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之規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以下簡稱各校) 應以公平、 公正、 公開之 ...

  4.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專業自主,並公平、公正、公開辦理教師甄選作業,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各校教師職務出缺,應由教務處會同相關單位核計類科及名額,經校長核定後,除依規定分發、介聘或 ...

  5.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專業自主,並公平、公正、公開辦理教師甄選作業,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各校教師職務出缺,應由教務處會同相關單位,衡酌學校校務會議通過之校務發展計畫、課程發展 ...

  6. 法規名稱:.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字第1120003545A號 令. 法規體系:.

  7.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一、為落實教師法第九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之規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以下簡稱各校)應以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教師 ...

  8. 甄選前召開委員工作說明會,建立評 分向度、基準與高低標準、說明保密、迴避相關規範,並做成紀錄;各甄試;不同項 目甄試委員禁止討論事項等。 承辦單位:教務處 簽陳校長核定聘任,並製發聘書及聘約。 承辦單位:人事室承辦單 舉行甄選 承辦單位:

  9. www.laws.taipei.gov.tw › Law › LawSearchtaipei

    2022年1月28日 · 為兼顧應試者於申辦教師證書期間報名教師甄選之需要,對當年度實習教師,應檢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書或實習教師證書及當年八月底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始得同意報名。 參加教師甄選經公告錄取,因服法定役無法報到者,應保留錄取資格。 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法律責任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健康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且應包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康檢查項目;如未繳交者,註銷錄取資格。 (二)公告甄選訊息:辦理教師甄選時,應公告於教育部選聘網、臺北市教師會及學校網站;公告開始至報名截止期間不得少於五日(含例假日,始日不予計算)。

  10. 八、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則: 一、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凡經錄取人員不得拒絕兼任導師、行政職務及指導各科教學活動與競賽,否則不予聘任。. 三、繳驗之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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