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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2年11月21日 · 網友回應. 多扶養一人 免稅額就多8.2萬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綜合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取消納稅人不得扶養二十歲至六十歲間其他親屬或家屬的年齡歧視條款自明年五月申報綜所稅時凡納稅義務人的親屬中符合二十歲以下或二十歲以上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條件每扶養一人就可列報八萬二千元免稅額預估四十一萬人受益。 而依納稅義務人適用的稅率不同,每增列一名扶養親屬,可節稅四千一百元至三萬兩千八百元不等。

  2. 2024年5月6日 · 記者江采蓁台北報導5月報稅季開跑台北市社會局提醒每年報稅期間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經常發生被未履行扶養之第三人申報為扶養親屬」,導致影響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呼籲民眾勿輕易將自己的資料提供他人申報為扶養親屬社會局說明低收中低收入戶家庭資格應計算人口包含申請人的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其他共同生活的直系血親以及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社會局舉例,常見的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遭影響案例為,低收入戶「小美被」其叔叔申報扶養,但叔叔非小美直系血親,且收入優渥、未實際扶養小美,在年底審查小美低收入戶資格時,卻因須將叔叔的收入資產一併納入小美家庭總財產計算,進而導致小美的低收入戶資格遭註銷。

  3. 2010年5月22日 · 正值報稅季依據綜合所得稅申報規定民眾申報扶養親屬可以減稅不少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常因讓高所得親屬申報扶養幫自己與家人節稅台北市社會局提醒小心因此影響低收補助資格。 依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低收入戶資格審核,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配偶、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還包括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的納稅義務人。

  4. 立法院院會今(20)日三讀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只要符合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或家屬身分凡是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等都可列為 ...

  5. 2008年4月26日 · 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表示今年免稅額仍是每人七萬七千元年滿七十歲的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可提高至十一萬五千五百元標準扣除額為四萬六千元有配偶者九萬二千元至於薪資特別扣除額則維持每人七萬八千元。 去年領取退休金者,今年報稅則可適用調高後的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額,一次領取者,領取總額若低於「十六點一萬元乘以服務年資」,所得額為零;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則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六十九點七萬元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公債利息 不併計所得總額. 另外,高雄市國稅局長陳金鑑說明,今年報稅時,若是要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或要證明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不能再出示「村里長證明」。

  6. 2019年5月2日 · 國稅局人員表示今年個人免稅額為8萬8000元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年齡若逾70歲則可獲1.5倍即13萬2000元的免稅額加上列報扶養親屬也是合法的節稅管道之一以致每年到了報稅時刻如林某叔姪或各家兄弟姊妹爭搶申報扶養父母祖父母的戲碼也時有而聞因此提醒民眾申報扶養父母之前兄弟姐妹之間最好能事先協調以避免家庭紛爭。 雖然稅法規定,所得年度結婚或離婚,當年才能選擇夫妻分開或合併申報,但只要是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的父母親,仍可分別由子女個別申報扶養,以達到節稅效果,不過,民眾切記要把父母親的年度所得合併至個人所得中一起辦理申報,以免資料不夠齊全,節稅不成還被要求補稅,值得民眾留意﹗. 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在申報會場設置「稅額試算確認申報收件處」服務大眾。 (記者謝介裕攝)

  7. 2006年5月2日 · 綜所稅每人的免稅額是七萬四千元年滿七十歲者免稅額更高達十一萬一千元多申報一名扶養親屬就可以多一個免稅額但有些民眾會搞不清楚哪些親屬可以列報扶養也有少數民眾為了少繳一點稅而虛報扶養親屬結果不僅被補稅還被處以罰款台北市國稅局說明納稅人及其配偶的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只要年滿六十歲或未滿六十歲但無謀生能力就可以列報扶養親屬。 納稅人也可申報扶養子女或本人及配偶的兄弟姊妹,子女或兄弟姊妹只要未滿二十歲,即可列報扶養親屬,子女及兄弟姊妹若年滿二十歲,但因在校就學、身心殘障或無謀生能力,也可列報扶養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