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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本交通. 與民同行 / 連結共好. 以服務民眾為中心的「人本交通」,作為本部施政願景,. 以「安全」、「效率」、「品質」及「綠色」等4大面向為主軸,. 期使施政內容更貼近民眾期許。. 人本交通. 與民同行 / 連結共好. 以服務民眾為中心的「人本交通 ...

    • 168交通安全入口

      交通安全是你我生活的一部分,不論是最新交通新聞、交通法 ...

  2. 交通部電信總局(簡稱電信總局、或直稱電信局;英語譯名: Directorate General of Telecommunications, MOTC )為中華民國過往有關電信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於交通部,1932年成立。原同時負責電信事業的管理與經營,在1996年將經營部門分割成立中華電信,之後在2006年因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成立而 ...

  3. 1949年 中華民國政府 遷往臺灣 交通部於1956年起以 臺北市 中正區 長沙街一段2號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 作為辦公場所。. 因原有建築不敷使用,2006年11月10日搬遷至臺北市中正區 仁愛路 一段50號交通通訊傳播大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合署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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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13-05-25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公關科收到交通違規通知單(紅單)有疑義,速洽詢警察機關、裁決機關或利用監理服務網查詢 113-05-23 交通部公路局-秘書室-公關科 5月23日新增動畫影片,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更多元、豐富!

  6.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之設立緣於前電信監理機關交通部電信總局為因應數位科技匯流掌握資訊通訊與產業發展之動向確保我國資通訊監理政策及法令符合國際發展趨勢經擬具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計畫綱要」,於民國89年6月奉行政院核准辦理並於91年5月31日將設立電信技術中心列為挑戰二OO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一經積極籌辦於93年2月成立本中心。 依據本中心捐助章程第二條規定,本中心設立宗旨為配合電信政策,支援電信監理、相關電信技術與產業之研究,提供電信設備審驗認證服務,協助研擬電信技術標準規範,以提昇電信技術;另協助促進國際電信組織間交流與合作、保護消費者權益,以健全電信事業之發展及市場交易之安全。

  7. 交通部電信總局 (以下簡稱本局) 掌理下列事項: 一、電信政策之擬訂及督導實施事項。 二、國際電信行政及合作之督導事項。 三、電信事業營運之監督實施及第二類電信事業證照之核發事項。 四、電信事業電信資費之管理事項。 五、專用電信之監理事項及供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電信網. 路設置、使用之管理事項。 六、無線、有線及衛星廣播電視工程技術之監理事項。 七、電波之監理及違法無線電臺之取締事項。 八、電信事業高級電信工程人員、電信工程人員及業餘無線電人員之管理. 事項。 九、電信設備之審驗、督導及電信技術規範之訂定及審議事項。 十、射頻器材之管理事項。 十一、工業、科學、醫療及其他具有電波輻射性電機及器材有關輻射之管. 理事項。

  8. 獨立機關 交通部電信總局行政院新聞局 中央銀行 1928年11月1日 (其他機構)原清代大清銀行、中國銀行 國立故宮博物院 1925年10月10日 3,730,656,000元 (其他機構)原國民政府中央逆產處理委員會、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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