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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工資墊償基金?
雇主可以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嗎?
什麼是「積欠工資墊償」制度?
什麼是資金歸墊?
2015年3月16日 · 雇主平時就替勞工繳交墊償提繳費,當企業經營發生財務困難而積欠勞工工資、勞基法之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時,於關廠歇業後可向勞保局申請代墊,讓辛苦工作的勞工朋友受到實質保障。 在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bli.gov.tw/ )內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詳細說明,並有勞基法暨相關附屬法規、解釋令可供查閱,歡迎多多上網查詢。 最後更新日期: 2015-03-16.
- 墊償業務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工資墊償-勞工須知-受僱勞工應 ...
- 墊償業務
2023年4月28日 · Apr 25, 2024 - 每個月在算薪水時,除了基本的底薪、津貼獎金、勞健保費、代扣所得稅、勞退.....等之外,還有一個叫做「墊償基金」的項目。雖然每個月工資墊償基金的金額不高,不過為什麼雇主必須支付工資墊償金呢?馬上來看
2022年7月29日 · 工資墊償基金簡單來說,是透過先跟全體勞保單位的雇主收取一筆費用,用於當如果有其中一間公司倒閉、破產等情況,無法支付員工薪資、退休金、資遣費的時候,政府可以先由工資墊償基金支出代墊給員工費用,再由政府向雇主進行求償。 原因是追償流程跟官司曠日費時,等到員工終於可以拿到應得的薪資或資遣費時,可能已經要餓死了,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透過工資墊償制度先行保管墊償基金來因應這個風險。 工資墊償基金用途法源:勞動基準法第 28 條. 1. 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 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
- 何謂工資墊償
- 工資墊償相關規定
- 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
- 實際案例
- 結論及提醒
為使勞工能在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時受到即時保障,免於勞工驟失生活依存;及考量到有些勞工處於弱勢,若雇主因故倒閉卻強令勞工「自力救濟」,難免顯得苛刻。據此,在勞基法制度上存在一項「積欠工資墊償」制度,藉此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安定社會。 政府特別在《勞動基準法》第28條訂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以發揮企業互助精神及社會連帶責任,加強對勞工經濟生活的保障。若勞工不幸遇到雇主發生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勞工因而被積欠之工資、勞基法之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可以由該基金先行墊付。雇主需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償款償還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嚴格來說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已經運作數十年,政府在1986年即設置「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目的就是要保障勞工在遇到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時受到即時保障。政府2015年2月4日又修法擴大墊償項目,修正公佈《勞動基準法》第28條,於該條第1項明定,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承上,同法第2至6項並訂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規定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當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所積欠之下列債權,經勞工請求而未獲清償時,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另外訂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規定如:雇主並應於規定期限內,將墊償款償還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與基金之提繳、墊償及管理運用等相關作業規定…等等。 凡是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8條第4項規定,由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雇主若未按時繳納墊償基金費用,除追繳及爰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外,另對於未按時繳納墊償提繳費的公司,勞保局除按月用掛號函催繳外,也會按月...
新聞報導新竹縣一間檳榔攤,4月初突然無預警「倒閉」,導致7名員工全都沒拿到1個月的薪水和資遣費,前後加起來欠薪超過13萬。36歲的員工小薇(化名)控訴,由於店裡的員工,幾乎都是從五峰山上來到竹東工作,且都是家境清寒的原住民朋友,面對老闆突然跑路又欠薪,表示「生活快過不下去」;且其中還有一位單親媽媽,現在只能借錢度日,希望老闆趕快出來面對。本案依據地方政府作法是勞工局在接獲整起申訴案後,首先,會請老闆與員工前來協調,若老闆調解未到場,將會派員到店內調查並協助員工拿到歇業事實認定,其次,只要員工持有歇業事實認定,就可以向勞工局申請工資墊償,員工可以拿到近6個月內雇主積欠的薪資和資遣費;特別說明,若雇主並未幫員工投保勞健保,不過員工可以先自行墊償這幾個月的勞保差額,補繳後就可以向勞工局申請薪資墊償...
總而言之,工資墊償的概念就是有了平時雇主繳納所積累的基金後,在公司發生歇業、停業時,國家此時可以墊償勞工被欠的薪資,勞工之基本生活先安定後,再由主管機關承受勞工對於雇主的薪資債權,由主管機關轉向雇主另外追償。據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受益勞工人數已達65,533人,墊付金額計49億9220萬餘元,其中墊付資遣費及退休金的勞工人數合計有6,747人,金額為4億9953萬餘元。不過由於墊償制度設計,墊償對象僅限雇主已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勞工,亦即事業單位多已不存在或已破產,無從追償或可追償財產有限,因此實質追討過程困難重重;如果公司又刻意脫產,追討難度更高。至今追回墊款金額只有7.5億餘元,追償率15.17%。 不過勞工在申請「積欠工資墊償」並不是無條件通過,倘若如非屬於「僱傭關係」(例如總經理...
2020年7月10日 ·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由全體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 2.5 提繳所集結而成的基金,當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 6 個月內,有積欠勞工依勞動契約應給付的工資;或依《勞動基準法》應給付(舊制)的退休金、資遣費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應給付(新制)的資遣費,合計在 6 個月平均工資之數額內,經向雇主請求而未獲清償的部分,勞工得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再由勞保局向雇主追償。 勞保局統計,該基金設立以來 ( 截至今 (109) 年 5 月底) ,受益勞工達 72,880 人,累計墊付金額計 64 億 4,890 萬餘元。
2013年12月6日 · 工資墊償基金. 人氣 (29034) 發財魚. 管理者. 訊息. 名片. 政府為保障勞工因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被積欠的工資,加強對工資的保障,特別訂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 依據的法源為現行勞基法第28條規定,基金的來源是雇主依員工當月投保薪資總額,按提撥率繳納,勞基法訂定費率上限是萬分之10,目前是萬分之2.5;至今基金已累計94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