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並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依法必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並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高市交通大隊今起加強路檢提醒,雖暫不開罰,但11月30日正式執法,車主應儘速完成掛牌程序,以免受罰。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未來必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同時投保強制險後,才可上路騎乘,至於在規定實施前已買車的舊車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3 天前
檢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