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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家安全會議 ,簡稱 國安會 ,是 中華民國 主理 國家安全 的統籌專責機構,會議主席為 總統 ,依據於1993年12月30日制定及公布、於2003年6月5日修正及於25日公布的《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設立,下轄 國家安全局 。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3條規定總統為國家安全會議之主席總統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副總統代理之。 會議之出席人員,依同法第4條規定包含:(一)副總統;(二)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內政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參謀總長;(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及國家安全局局長。

  2. 目录. 國家安全會議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臺北市 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國家安全會議 ,簡稱 國安會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國家安全 的統籌專責機關,1951年設立、1993年法制化,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為 總統 ...

  3. 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總統得視需要召開國家安全會議以聽取與會人員之意見會議之決議作為總統決策之參考至於由秘書長副秘書長諮詢委員及秘書處所組成之常設幕僚組織則經常針對與國家安全有關之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等蒐集資訊予以分析與研究並就當前重要問題邀集行政部門學者專家等各界人士提供意見做必要的諮詢幕僚及協調作業再將研究結果提呈總統參考以發揮其諮詢功能

  4. 國家安全會議簡稱國安會是中華民國有關國家安全的統籌專責機關1951年設立1993年法制化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為總統決定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政策諮詢機關與總統府共同輔助總統行使職權會議主席為總統另設秘書長擔任行政首長。 此外,下設國家安全局。

  5. 國家安全會議 ,簡稱 國安會 ,是 中華民國 主理 國家安全 的統籌專責機構,會議主席為 總統 ,依據於1993年12月30日制定及公布、於2003年6月5日修正及於25日公布的《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設立,下轄 國家安全局 。 Quick Facts 國家安全會議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英語), 基礎資訊 ... Close.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3條規定總統為國家安全會議之主席總統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副總統代理之。 會議之出席人員,依同法第4條規定包含:(一)副總統;(二)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內政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參謀總長;(三)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及國家安全局局長。

  6.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NSC; Chinese: 國家安全會議; pinyin: Guójiā Ᾱnquán Huìyì; Pe h-ōe-jī: Kok-ka An-choân Hōe-gī) is an orga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directly under the chairmanship of the President to advise on issues related to nation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