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 yǒng ) 誠(1965年4月30日 — ),中華民國 律師,生於臺北市,現任監察院 監察委員,曾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2] 2012年,與時任台大教授 王兆鵬 、 羅秉成 律師、 葉建廷 律師等人共同發起設立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3] 。

    • 高涌诚

      高 涌 yǒng 诚 (1965年4月30日 — ), 中华民国 律 ...

  2. ㄩㄥˇ (1965年4月30日 — ), 中華民國 律師生於 臺北市 ,現任 監察院 監察委員 ,曾任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長。 [2] 2012年,與時任台大教授 王兆鵬 、 羅秉成 律師、 葉建廷 律師等人共同發起設立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3] 。 爭議 [ 編輯] 2019年, 台灣團結聯盟 召開記者會,公佈監察委員高涌誠、 張武修 針對「器官捐贈案」約談 臺北市市長 柯文哲 的錄音與逐字稿,並發佈11部影片到 YouTube 上,時任 監察院院長 張博雅 要求徹查是否涉及洩密。 2020年12月8日, 監察院會議 決議移送 臺北地檢署 偵辦,高涌誠、張武修因此分別成為第一位遭移送的現、卸任監委。 14日高涌誠召開記者會,聲明此事與他無關 [4] [5] 。

  3. yǒng (1965年4月30日 — ), 中華民國 律師 ,生於 臺北市 ,現任 監察院 監察委員 ,曾任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長。 [2] 2012年,與時任台大教授 王兆鵬 、 羅秉成 律師、 葉建廷 律師等人共同發起設立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3] 。 爭議 [ 编辑] 2019年, 台灣團結聯盟 召開記者會,公佈監察委員高涌誠、 張武修 針對「器官捐贈案」約談 臺北市市長 柯文哲 的錄音與逐字稿,並發佈11部影片到 YouTube 上,時任 監察院院長 張博雅 要求徹查是否涉及洩密。 2020年12月8日, 監察院會議 決議移送 臺北地檢署 偵辦,高涌誠、張武修因此分別成為第一位遭移送的現、卸任監委。 14日高涌誠召開記者會,聲明此事與他無關 [4] [5] 。

  4. www.president.gov.tw › File › Doc自 傳 - President

    2020年6月22日 · 本人高涌誠,1965年出生於台北市,排行第四,上有三位兄長。 先父也是一位出道很早的執業律師(曾獲頒台北律師公會第一位執業一甲子之資深律師),在律師界備受敬重。 我自小就見聞父親執業律師之甘苦,也常聽父親談及司法界及律師界之人事物,但父親最早是寄望由學法的二哥繼承衣缽,反而是建議我學醫,故我在念建中時是編班於醫農組,最後雖沒有考上醫學院,但進了台灣大學農業推廣學系鄉村社會組就讀至畢業。 在台大學習期間,選修了法律系的一些法律基礎課程,發現自己也適合從事法律工作,於是在退伍後,於1991年重新插班進入文化大學法律系夜間部就讀,白天則在父親與二哥共同執業的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務助理,因而有接觸法律實務工作的機會。

  5. 高涌誠說,正式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諮詢委員的共識,但關鍵在於,究竟要設在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或是作為獨立機關? 根據專家評估,設在監察院的支持聲量最大,變動成本最小。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補提名第5屆11位監察委員,高涌誠認為,「有機會的話,或許可以進到監察院瞭解實際運作,看看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否適合在監察院設立,這是最初的動心起念。 」當審薦小組啟動推薦機制,便以符合《監察院組織法》規定執行律師業務超過15年之資格提出自薦,獲得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 第5屆監察院原本已有一份業經院會通過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版本,規劃29位監察委員全數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

  6. 2020年6月22日 · 高涌誠簡歷 . 一、 基本資料. 性別 : 男 年齡 : 55 歲. (年齡計算至. 109 年. 7 月. 出生 :年月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電話 :通訊地址 : 31日) 二、 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七款資格:「對人權議題及保護有專門研究或貢獻,聲譽卓著者;或具與促進及保障人權有關之公民團體實務經驗,著有聲望者。 說明. : 長期關注人權保障議題,曾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推動司法改革與維護司法人權的法案,並參與冤案救援工作;另曾任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參與我國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致力於依據國際人權公約標準,檢視國內法律與制度, 提出修正建議。 三、 現 職. 第5 屆監察委員(107.01.22-迄今) 四、 專 長. 司法獄政. 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