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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1月15日 · 在第一階段潛入),社交媒體的匿名性anonymity令個體在人群中漸漸失去自我意識。 在一個心理群體中,無論群體中每一個個體的生活方式、背景、性格有多大的差異,當他們得到一種集體心理,意識到他們變成一個群體,他們的行為舉止以及感情 ...

  2. 2017年7月6日 · 不論是在誹謗罪中傳遞涉及他人私德的言論或妨礙秘密罪中偷拍他人的非公開活動或身體私密部位都是涉及隱私的侵害。 最新發展: 鄰居門口裝監視器24小時對準我家大門,可以提告要求對方拆掉嗎? 10月前. 人妻蒐證丈夫外遇獲民事賠償,為何反被檢方起訴妨害秘密罪? 1年前. 丈夫在臥室裝設針孔抓到妻子外遇,為什麼會被法院認定是侵害隱私權呢? 1年前. More. 由於隱私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此在很多時候都有可能對於隱私造成侵害。

  3. 2021年11月15日 · 想要減少社交媒體帶來的負面效果,我們可以多給自己一些「me time」,好好享受一個人獨處的時間。 你在 〈【紀錄片】《人類未來方程式》:在技術成為前 ... 〉 發表的觀點大獲好評! 10 分鐘前

    • 調取資料的法律依據為何?
    • 先有「票」,才能調
    • Line公司要求比我國法更嚴格
    • 其實這是一場資訊戰?
    • 延伸閱讀

    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我國憲法第12條明確規範「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由於憲法僅是基本權的概念,具體該如何保障人民的秘密通訊自由,則是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下簡稱「通保法」)詳細規範。 但需要注意的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保障的內容為,「現時或未來發生」的通訊。而「過去已結束」之通訊內容,並非秘密通訊自由保護之客體。原因在於,通訊監察是以監控與過濾通訊之方式蒐集通訊紀錄。另外由於「通訊」是兩人以上的活動,且需要透過媒介,並非直接溝通。故在這樣的過程中,很容易被他人或國家干預或侵擾,所以需要特別保護。 而針對「過去已結束」的通訊內容,行為人還是可以主張資訊隱私權,在這個時候偵查機關就需要依據刑事訴訟法進行相關資料的調取程序。

    而為保障人民的隱私,若偵察機關需要在偵查的過程中,需要「通訊資料」或是監聽「通訊內容」,則需要聲請法院核發「調取票」與「通訊監察書」。 1. 調取票的爭議在於,法條中關於司法警察的部分,並沒有將「通信使用者資料」列出,因此產生了,警察調取「通信使用者資料」是否不須經過檢察官?此爭議詳見【監督司法】警察權力比檢察官大?通保法保了什麼?一文。 針對「過去的通訊內容」,最高法院認為:「人民對於『過去已結束』之通訊內容,既享有一般隱私權,且通訊內容往往含有與本案無關之大量個人私密資訊,比其他身體、物件、處所、交通工具等之搜索,其隱私權之保障尤甚,應有法官保留原則之適用,是偵查機關原則上應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始得搜索、扣押」。

    依我國通保法,若警察只是需要通信紀錄,也就是「電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之電信號碼、通信時間、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紀錄。」或是通信使用者資料,僅需在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法院」聲請調取票即可調閱。 但由於LINE是日本公司,所以若他國想要調取用戶資料,仍須適用與日本相同的處理原則,包括須取得搜索票及須經隱私權保護機構的驗證等。而LINE公司在每一年做出LINE Transparency Report(透明度報告),報告中詳細分析計載「執法機關之用戶資訊調閱及內容刪除要求」。根據LINE公司統計,在2018年下半,台灣有127調閱請求,實際處理114有搜索票的聲請,影響的用戶數為183人。

    為什麼台灣社會突然爆發對LINE調取資料的討論?這有可能是一種資訊戰的攻擊。根據媒體報導,2019年8月左右,有民眾在LINE上接連收到一張公文,並搭配著一句「這樣政府可以不用通知就查你的LINE!法治台灣是這樣的嗎」,讓民眾感到人心惶惶,擔憂個資外洩。 其實這句話並沒有錯,政府的確可以不用通知就查你的LINE,但他沒說清楚的是,政府需要有搜索票才能調。而仔細看這個公文,公文時間是108年2月25日,為什麼這樣的公文會在這個時間點出現呢? 而很恰巧的,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在108年7月於政論節目中表示:「LINE開後門讓警政署調閱個資!」為此警政署還大發新聞稿澄清。 就在各方澄清後,又出現「警查LINE申登人要「搜索票」 警憂:影響偵辦」「檢調單位無法偵破? LINE重申配合法的特定調閱要求」...

  4. 2024年1月16日 · 文:Sho 的路上觀察手記 Threads在2023如煙火般迅速亮相又接著沈寂下來。在幾乎被媒體遺忘的現在,它悄無聲息地攻佔了年輕族群的生活,Threads(年輕族群暱稱「脆」)比Instagram和Facebook還要殺時間,根據最新資料統計,它在全球已經有1.6億用戶。

  5. 2017年8月9日 ·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不管是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或破解使用電腦的保護措施而入侵他人電腦都要受罰;更不用說是登入他人電腦後,還變更他人電腦理的資料。 文:林煜騰 (台大法碩士、執業律師) 隨便偷登入別人的電腦帳號,只是好玩? 真的嗎? 個人資料保護法,除了保障個人資料不被違法蒐集、處理、利用,還保障個人的資料免於被他人非法變更、刪除的權利。 此權利與刑法的妨害電腦使用罪類似,本文來說明關於偷登入他人帳號等相關法律責任。 Tags: 個人資料保護法. 帳號. 隨身碟. 網路遊戲. 電子信箱. 社群軟體. 妨害電腦使用罪. 不管是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或破解使用電腦的保護措施而入侵他人電腦都要受罰;更不用說是登入他人電腦後,還變更他人電腦理的資料。

  6. 2024年5月17日 · 《數位服務法》是歐盟為了牽制大型科技公司而具備的強大法律武器庫當中一項。包括臉書和Instagram在內,一共有23個非常大型網路平台受到這部法律規範。16日,歐盟繼今年4月針對IG、FB的假消息狀況發起調查後,再度對Meta啟動調查,力求防堵兒童網路成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