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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明事項〕 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介及權利義務說明請點選此處下載。 2.所查詢之有效電子式保險證以107年6月1日(含)以後簽發或補發者為限。 3.查詢結果如有疑義請逕洽各保險公司。 4.如為新車投保查無資料,請洽保險公司並提供車牌號碼。

  2. 本保險契約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第 三. 條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應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 ...

  3. Request method 'GET' not supported

  4. 本平台由經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公司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

  5. Q6:111 年11 月30 日前已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保險期間是以「出廠日期」還是 以「購買日期」來判斷應保險期間? A6:是以「出廠日期」來判斷應投保保險期間。 Q7:保戶投保時,如出廠證明出廠年月只有年份,強制險要保書出廠月份該如 何填寫?

  6.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公司:XX 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xxx年MM月DD日 姓名 簽章 (財務)主管 (精算)主管 主管 主管 主管 註:依各報表負責主管填列。聲明書 謹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規定彙編本報

  7. 一、本保險理賠金,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一部分,若被保險人受賠償請 求時,可以主張扣除本保險理賠金額。 二、被保險人若已先行賠償請求權人一部分金額,則保險公司於計算本保險應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