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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 查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07年1月31日經總統公布,相關修正條文自107年 3月1日實施;另為配合母法條文之修正及解決常見實務問題,本部業於2月27日發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為增進社會大眾對於本次 ...

  2. 針對這個剪不斷,理還亂的小數點,人資專家曹新南在臉書發文表示,若用數字建議 x1.34 與 1.67,而不用 1.33 與 1.66;更精準來說,應該先除以 3,再乘以 4 或 5 。

  3. 協會專業講師,您好:. A:伙食津貼1800元/月,因公司請團膳由員工自付半額,故有伙食扣款30元/天(以2013/8為例,有22個工作天,故扣款22天30元/天=660元). a1.事假/家庭照顧假一日,扣伙食津貼60元 (即1800元/30天=60元/天),再扣伙食扣款30元。. a2.病假/生理假一日 ...

  4. 首先,勞基法規定,「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一旦勞檢時被發現沒有完整的打卡紀錄,就算公司實際上並沒有違法讓員工超時工作,也會直接被開罰9萬元。 因此如何確認工作時間,對雇主與勞工都是重要權益。 勞動部曾在2015年公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主要規範「工時認定」及「出勤紀錄」。 雖然當時該項指導原則主要適用對象是新聞工作者、電傳工作者、保險房仲各種業務員及車輛駕駛等四類工作者,但是近年隨著工作型態更多元,遠距上班及居家上班也都可以適用。 也就是說,勞工的出勤紀錄,不再以簽到簿或出勤卡為限,舉凡行車紀錄器、GPS紀錄、手機App打卡和LINE等通訊軟體通聯,都可以作為出勤紀錄。 雇主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記載交付工作的起始時間,勞工也可自行記錄出勤時間,要求雇主補登。

  5. 計算加班費或稱勞工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勞動基法第24條規定,係按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至於計算勞工特休假應休而未休發給之工資,依勞動基法第24-1第2項第1款第2目條規定,為勞工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 ...

  6. A.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六年十月十六日台76勞動字第三九三二號函解釋內容如下:. 一、勞動基準法第二條暨施行細則第二條、第十條關於平均工資之計算及工資中非經常性給予項目中,均未將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 (膳) 食津貼排除於工資之外,故事業單位 ...

  7. A. (1)工作規則與管理辦法都非常重要,而且只要公告且員工知悉者,工作規則與管理辦法都具有拘束力,實務上,管理辦法也是廣義的工作規則。. (2)工作規則是管理制度的綱要,就像是「母法」,而各項管理辦法之性質就像是「施行細則」,各項管理辦法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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