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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7月16日 · 「黨政鬆綁」是過去幾年產學界的期待,也是NCC多年的「難解習題」,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羅世宏教授認為黨政條款無法對特定資金進行「實質阻卻」,僅淪於形式上的規範,反而會造成台灣廣電產業資金來源受阻,無法突破台灣影視產業困境。

  2. 2020年11月26日 · 焦點. NCC與中天爭議 法律攻防戰爭點. By 法律圈LawChain編輯部 2020-11-2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中天新聞將面臨關台危機,對此中天表示將採取法律戰捍衛權益。 針對將來中天與NCC可能的法律戰,法界多認為中天可直接先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NCC處分的訴訟,並同時與法官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 此次,NCC以四大事由駁回中天換照申請. 屢次違規遭民眾申訴,未能落實新聞專業。 107年評鑑後,新聞台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 新聞製播遭受不當干擾,違反「中天電視新聞自主公約」。 中天新聞補充意見與承諾,未能具體說明改善可能性。 其中第4點,NCC表示,換照過程中,中天提出多次補充意見陳述及承諾,但承諾措施仍未能有效說明其如何排除上層股東不當干預。

  3. 2019年7月15日 · 以下整理表格簡單整理兩方論點的差異. 聲請方說什麼? 聲請方代表之一陳淳文教授(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認為不應碰觸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建議可採全民增稅、縮減支出的方式,避免軍公教人員的年金被剝奪,理由在於本案應為「法律溯及既往」,法律一旦發生變動,除法律有溯及適用之特別規定者外,原則上係自法律公布生效日起,向將來發生效力,但除追求重大迫切利益,手段與目的具完美吻合(手段要100%符合目的追求),才能對於年金進行刪減。 聲請方對於目的不合憲已審定的退休給與就是財產權,而非既得權,國家窮困不能構成迫切的公共利益,年改已成為世代⾾爭,⾮軍公教的保障不⾜也是政府要去解決的問題。

  4. 2019年9月16日 · 律師表示,網紅最好趁早註冊商標或進行維權,否則時間愈拖愈久,自身權利只會更難維護,且在相關案件中其實維權方的敗訴率並不低,呼籲網紅們要關注自身智慧財產,才能確保創作者權益。

  5. 2019年8月26日 · 司法院 大法官 年金改革. 大法官認為,年金改革相關修正條文大都未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保障工作權原則、保障財產權等原則,但大法官也提醒政府,應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變動到一定比例時,適時調整退休金、年金、撫卹金、贍養金比例。

  6. 2020年7月8日 · 答案是, 很難舉證 。 口頭約定契約雖然也有效力,但是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主張權利的一方要負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倘若只有口頭約定契約,日後發生爭議,對於要主張權利的一方會很不利。 所以商場上,大家談妥的事情,很重視要用白紙黑字寫下來,而且條款內容要很清楚明瞭。 舉例來說,假設獨角仙公司答應在今年中秋節要出貨一批獨角仙幼蟲給Henry,Henry也先預付了款項2000元。 但是中秋節都過去了,Henry還是沒收到獨角仙幼蟲。 此時獨角仙公司抗辯:當初沒說要中秋節出貨,是說10月底再出貨!

  7. 2021年7月2日 · 活動. 親權、監護權及探視權如何區分. By 法律圈LawChain編輯部 2021-07-02. 親權、監護權及探視權,在法律上是很容易混淆的概念。 簡略言之,親權是指父母親對於未成年子女所應行使的權利及應負擔的義務,而監護權則是監護人對於被監護人所應行使的權利及應負擔的義務。 通常在一般情況下,父母親對於未成年子女而言是當然的監護人,此時親權和監護權幾乎是指同一件事;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親權和監護權卻又未必是指同一件事,例如:當父母親離婚時, 倘若未成年子女約定由母親監護,此時未任監護人的父親對於未成年子女就沒有監護權可言 ,從而該名父親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則會因為他沒有監護權的關係而大部分親權被暫時停止 ( 註:只是暫時停止,並不是永遠被剝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