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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1月22日 · 知名律師呂秋遠神剖析。 1. 離婚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判決離婚。 協議離婚,就是自己跟對方私下協商,協商好條件以後寫成書面,找好兩個證人,到戶政事務所登記。 判決離婚,就得要到法院去。 2. 所有的離婚訴訟,都有調解先行程序,所以法院的判決離婚,又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調解離婚,還有一種是真正的判決離婚。 調解離婚,就是由調解委員與法官協助雙方達成共識。 做成調解筆錄,一次確定。 判決離婚,就是由法官判決,可以打到三審。 3. 判決不接受,可以上訴,一般可以上訴到三審,平均時間大概2~3年。 調解筆錄,只要雙方在法官面前簽名,一次搞定,不能上訴、不能反悔、不能打折。 4.

  2. 2021年11月22日 · 立法院2020年底通過 夫妻剩餘財產制分配的修正條文 ,未來夫妻離婚時,在分配財產上,又有新的變動,想要結婚的、即將離婚的、或是有朋友要結婚與離婚的人,還是得要注意,不要看到民法就轉台,民法,是最接近民眾的法律。 簡單來說, 夫妻離婚的時候,如果沒有在結婚時採取分別財產制,就得要清算財產。 分配的原則基本上是這樣的:「婚後的淨資產減掉婚前的淨資產,多的要給少的差額一半」。 為什麼要有這樣的設計呢? 因為法律認為,婚後的財產,只要有增加,另一半理論上都有貢獻。 傳統的說法就是,先生在外認真賺錢,如果沒有太太持家經營,怎麼會有成就呢? 所以先生在婚後所賺的錢,要分給太太一半。 這種說法,就是最原始的法條設計原因。

  3. 2023年10月18日 · 結婚前,我們拍了婚紗照,因為平時我就超愛拍照,婚紗照每一張都捨不得刪,所以挑婚紗照時就以原本婚紗店設定的套組,再額外多挑了70 張。 當時滔哥覺得太浪費錢,但我超想要保留自以為可愛的照片,那怎麼辦?

  4. 2014年8月7日 · 法律事務所律師許兆慶指出,「法定財產制」將財產區分為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夫妻各自保有婚前財產,婚後個人財產原則上也屬個人所有;特別的是,一旦日後離婚,夫妻可就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請求平均分配;婚後無償所取得的財產,如繼承 ...

  5. 2022年11月21日 · 汪小菲也在微博開炮表示,「作為一個男人,他們結婚,我XXX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 藝人大S與汪小菲協議離婚滿一年,如今卻爆出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至今積欠超過500萬元生活費,大S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裁准汪小菲部分 ...

  6. 2021年7月2日 · 我認為有問題的原因,在於他把你當作附屬品,也就是他是「給了你婚姻、給了你好處」,因此你得要付出相對應的代價,例如幫他付房貸,因為結婚以後就是兩個人的事。

  7. 2023年1月13日 · 對我來說,結婚應該是兩個人決定「一起成立新的家庭」,而不是結婚後「搬進對方的原生家庭」,那是他父母家,而不是「你們兩個自己的家」呀! 在原生家庭下,能做最大主張的,永遠都不會是你們兩個啊! 妳怎麼能期待,在別人的家庭裡,能自由自在過自己的日子呢? 有人問,如果老公這樣說? 「暫時先住我家,我們先存錢,存後再自己買房搬出來」 ,聽起來很合理,但也就是這樣,後面經常變成: 「後來老公又說,住家裡也蠻不錯的,好像也不用一定要搬出去,順便省錢! 糟糕,那個「暫時」,怎麼成了永遠? 「房價太貴,我們一直存不到足夠的錢,感覺搬出去遙遙無期,我說不然改租房? 老公又說很浪費,一直繳房租,房子永遠也不會是自己的! 存不到錢、也不願意租房,選項只剩永遠住婆家? 不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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