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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4.1.4 檔案銷毀目錄整理原則如下: 1. 檔案銷毀目錄應裝訂成冊,並加裝封面(參考格式,如表 16-4),每冊以不逾3 公分為原則。 2. 檔案銷毀目錄裝箱規格以45x34x30、32x23x31.5 公分大 小為原則,並於每箱側面加貼標籤(參考格式,如表16-5

  2. •機關檔案銷毀之步驟性規定與SOP流程. 貳、基本概念. 「檔案銷毀」的定義. 指對屆滿保存年限,且不具保存價值之檔案,經依法定程序核准後,選擇焚化、化為碎紙或溶為紙漿等適當方式,將檔案內容完全消除或毀滅之作業程序。 - 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16.3.1.

  3. 2019年6月13日 · 機關檔案銷毀有許多應行程序,檔案管理人員常透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以下簡稱本局)的各式諮詢管道提問。 究竟有哪些常見問題呢? 且看本文讓您辦理本項作業快速上手。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徵集組專員 陳珈宏.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檔案知識+. 一、前言. 檔案法第12條規定,各機關銷毀檔案,應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之檔案目錄,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 有關檔案銷毀的作業流程,檔案管理局訂頒的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16章有詳盡說明,然而,因各個機關管有的檔案樣態多元,且檔案管理人員更替頻繁,所以在銷毀實務作業,檔案管理局常接到各式各樣提問。 以下,僅將機關較常詢問且重要問題臚列說明。 二、檔案銷毀常見問題. Q1:檔案清理與檔案清查有什麼不同?

  4. 機關檔案銷毀有許多應行程序,檔案管理人員常透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以下簡稱本局)的各式諮詢管道提問。 究竟有哪些常見問題呢? 且看本文讓您辦理本項作業快速上手。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徵集組專員 陳珈宏. 一、前言. 檔案法第12條規定,各機關銷毀檔案,應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之檔案目錄,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 有關檔案銷毀的作業流程,本局訂頒的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16章有詳盡說明,然而,因各個機關管有的檔案樣態多元,且檔案管理人員更替頻繁,所以在銷毀實務作業,本局常接到各式各樣提問。 以下,僅將機關較常詢問且重要問題臚列說明。 二、檔案銷毀常見問題. Q1:檔案清理與檔案清查有什麼不同? A:檔案清理與清查的定義如下:

  5. 各機關應依下列原則辦理定期保存檔案銷毀: . 全案或全卷屆保存年限後,始得依規定辦理銷毀。 會計憑證、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等,應依「會計法」規定經該管上級機關與審計機關同意銷毀後,始得依規定辦理銷毀。 機密檔案附件抽存後成就解密條件者,應俟附件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及文書處理手冊等相關規定辦理解密後,始得依規定辦理銷毀。 機密文書等級變更或註銷處理意見表、通知單及紀錄單,應俟原檔案於機密等級註銷並屆保存年限後,始得依規定辦理銷毀。 檔案附件除書籍、圖片、照片、錄影(音)帶、微縮片等已指定單位保管者外,應隨案銷毀。 16.4.1 屆保存年限檔案銷毀作業(作業流程,詳如圖16-1) .

  6. 已銷毀之檔案,應分別於檔案銷毀目錄及案卷目次表等有關目錄,註記核准銷毀之文號及銷毀之日期;其有微縮、電子或其他方式儲存之紀錄者,並應附註其編號。

  7. (一) 以案卷為單元編製檔案銷毀目錄者,銷毀檔案數量計 10 案 50 卷,請填列 10 案(50 卷)。 (二) 以案件為單元編製檔案銷毀目錄者,銷毀檔案數量計 100 件,請填列 100 件。

  8. 一、 檔案銷毀目錄: (一) 得以人工或文書軟體編製,或運用檔案管理資訊系統功能產出。 (二) 以案卷單元為編製原則,但以案件完成編目建檔者,則以案件為單元。 以案卷為單元編製者,應記載事項包括年度號、分類號及案次號;卷數;案名;檔案產生者;案卷內文件起迄日期;保存年限;案情摘要等。 以案件為單元編製者,應記載事項包括檔號;案名;案由;來(受)文者;收、發(來)文字號;文件產生日期;保存年限等。 二、檔案銷毀計畫:記載事項包括. (一) 擬銷毀檔案年度及數量、現在存放地點及擬銷毀時間、地點及方式。 (二) 擬銷毀檔案符合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情形(填列符合基準類別或項目編號)、檔案銷毀目錄送核冊數及史政機關檢選情形。

  9. 機關銷毀檔案,應先制定銷毀計畫及銷毀之檔案目錄, 送交檔案中央主管機關審核。 經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銷毀之檔案,必要時,應先經電

  10. (1)消除電子:採用Eraser等專業軟體多次覆寫,將電子檔案完全消除且無法回復。 (2)重新格式化:可利用作業系統公用程式或備份軟體執行完整格式化指令,將電子檔案完全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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