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這個問題分下列2點來說明:. 1.於84年1月15日以後,夫妻之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不需要繳納贈與稅,但仍需向國稅局申報,由該局核發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以憑辦理移轉過戶。. 2.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除非能提出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 ...

  2. 配偶贈與. 更新日期:112-07-31. 小周聽說配偶相互贈與不課贈與稅,決定要把名下的另一間房子過戶給配偶,經向稅捐機關詢問辦理手續歸納如下:. 申報人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https://net.tax.nat.gov.

  3. 捌、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利用夫妻贈與節稅. 更新日期:113-07-10. 例五 :. 王君平時勤儉,至50歲已擁有龐大財產,包括土地6筆公告現值共計8,000萬元、房屋3棟現值合計為2,000萬元、某上市公司股票20萬股、銀行存款1,000萬元,王君夫妻感情融洽,膝下有 2男2女 ...

  4. 一、王君於111年2月4日贈與太太7,600萬元財產後,其財產剩下5,000萬元,嗣後王君於111年至112年2年間每年贈與其子女244萬元,合計陸續贈與了488萬元,於長子及長女結婚時王君亦各給婚嫁贈與100萬元,其應繳之遺產及贈與稅計算如下: (一) 王君之贈與稅. 111年至112年每年贈與244萬元,皆未超過每年244萬元之贈與稅免稅額,不課徵贈與稅。 111年5月2日長子結婚,王君贈與長子100萬元,為婚嫁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不課徵贈與稅。 112年3月18日長女結婚,王君贈與長女100萬元,為婚嫁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不課徵贈與稅。 故,王君111年至112年應納贈與稅額為0。 (二) 王君之遺產稅. 遺產總額:46,560,000元.

  5. 遺產稅及贈與稅節稅手冊. 拾、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生前移轉財產好?. 死後繼承好? 更新日期:113-07-10. 例七:. 劉君辛苦多年,賺得土地1筆 (取得當時公告現值總計80萬元) 、房屋1棟及銀行存款50萬元,其有配偶及1子1女,劉君擔心死後會被課徵遺產稅,於113 ...

  6. 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依營業人統一編號查詢. 依營業人名稱查詢. 依營業人稅籍登記地址查詢. :::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 (周一至 ...

  7. 欲移轉財產予子女時,究竟於生前以「買賣」或「贈與」之方式移轉,或於死亡後再「繼承」,何者有利?. 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 將財產移轉予親屬,會涉及之相關稅目,除贈與稅外,有土地增值稅、房屋契稅、有價證券之證券交易稅及印花稅等;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