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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的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涉收受廠商一百萬元賄款,在縣長任內壓低縣營金酒公司的酒基售價,協助特定廠商取得「金門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銷暨總經銷商案」,被依貪污罪起訴,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八年,二審時改判無罪。金門地檢署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
自由時報電子報
5 天前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收賄百萬二審無罪 更一審逆轉改判7年6月
6 天前
中時電子報
涉收賄百萬更一審改判7年半 前縣長李沃士:爭取上訴還清白 - 社會
菱傳媒 via Yahoo奇摩新聞
獨家/金門前縣長李沃士收金酒廠商百萬賄款 無罪變有罪還被法院加告一條罪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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