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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22日 · 依據勞動部及其前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函釋,女性受僱者請生理假雖然沒有年齡之限制,但仍須以其「尚未停經」為必要。 另外,女性受僱者若因病切除子宮及卵巢,只要經由適當醫學方法合理判斷其仍有排卵,也還是可以依法請生理假! 先前也曾跨性別者(經手術且完成性別變更並登記為女性者)向公司申請生理假,公司因不確定其是否享有生理假而詢問勞動部。 勞動部則回應,立法者當初訂定生理假的目的,是為了讓在月經生理日不適的女性受僱者能夠休息,而男性、跨性別者均無子宮此生理構造而不會月經,因此目前跨性別者依法不能主張生理假。 生理假算病假嗎? 薪水怎麼算? 生理假與病假是不同假別! 雖請超過 3 天生理假,日數會併入病假計算,但假名仍是「生理假」喔! 就薪資部分,依法不論有無併入病假的生理假薪資都是半薪。

  2. 2023年3月5日 · 採取尿液時,應注意取瓶、封瓶之情形,如採尿前有服用醫療用藥物,應立即提供證明,並要求警察於筆錄中記明。 另應注意,採尿屬高度侵入性採取處分,故應交由專業醫療人員為之。

  3. 2023年3月1日 · 法院依相關文獻及檢驗規定認定, 若尿液中的嗎啡濃度高於可待因,且都逾越檢驗標準之閾值 300 ng/ml 情況時,將被認定為施用海洛因。 本案男子尿檢結果測出可待因及嗎啡都遠高於標準閾值,因而被認定為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 由於不少毒品案件的抗辯人,都以服用止咳藥水為由導致尿檢未通過來進行抗辯。 因此,此案中法院一開始並未考慮男子是否為特殊個案,採用原本文獻以「尿液中嗎啡濃度高於可待因」的標準為施用毒品,認定本案男子施用毒品並裁定勒戒治療。 止咳藥水裡到底有什麼成份? 一般來說,藥局市售的感冒糖漿有機會具可待因的成分。 可待因作為藥物,具有止咳、止瀉、止痛等功效,且效用良好因此相當常見。 而可待因進入人體後,會有少量的份量在體內經代謝作用轉化成嗎啡。

  4. 2024年3月20日 · 嘉義一名男子因腰痛尋求「彭氏正脊」按摩,獲彭醫師提供「複方中藥粉」與「金字塔能量水」。 服用後胃痛,才發現彭無醫師資格,製造偽藥。 法院判彭男有期徒刑6月、罰金30萬,認其行為構成製造偽藥罪。

  5. 2023年4月11日 · 豐富醫療相關案件經驗和醫療領域法律適用相關著作的廖法官,在這次的講座當中,透過醫療各科別涉訟的比例、醫療暴力相關案件適用的法規等客觀的數據與規範,來和大家說明為什麼自費醫材比例較高的科別涉訟比例亦相對較高、什麼樣的行為態 ...

  6. 2022年10月19日 · 讓判決數字說話. 在這些醫療暴力案件的判決中,起訴後 94% 被判罪,事件發生到判決出爐所需時間的中位數為 256 日,而刑期之中位數為 2 個月,平均為 2.58 個月,大多數案件可易科罰金(每日 1000 元)。 而醫療暴力事件上訴率約 22%,其中大部分維持原判(64%)或更改判決但刑期不變,少數改判無罪的案件中,最常見是由於加害者行為能力缺陷。 說到暴力事件當事人, 67% 為病人自身,22% 施暴者為陪病親友。 18% 的施暴者,在判決書當中有酒精使用記錄,另有約一成的施暴者在記錄中持械傷人或持械作勢傷人。 累犯者(未必是《醫療法》累犯,可能是其他刑事案件前科,造成當次判決因累犯加重其刑即列入統計)佔 23.7%。

  7. 2023年3月1日 · 答案是肯定的。 像是《刑法》第 309 條的普通公然侮辱罪規定,公然侮辱者本來的法律責任就只是拘役;但是如果公然侮辱的對象變成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法律效果就變成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所以「加害對象的不同,法律效果不同」是常見的規範方式。 像是《醫療法》第 106 條第 4 項規定:如果對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並且因而致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