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立院三讀通過刑法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虛偽陳述、最重處1年徒刑
...晚間9時續審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國民黨、民眾黨團則提出再修正動議,增訂「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 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二讀會廣泛討論時表示,剛剛國民黨無言亂語說,國會改革他們做到了。他們講錯了,國會反改革、毀憲亂政他們做到了。「最離譜的是傅崐萁還大放其詞說他要救台灣,我看他是要解放台灣」,什麼陽光照進立法院,陽光應該照進你們黑暗...
新頭殼 via Yahoo奇摩新聞
7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