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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 核准後,至財政部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 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

  2. 此帳號密碼可供營業人於整合服務平台取用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及 接收或查詢電子發票,至開立、傳輸電子發票等作業仍應依規定使用憑證或電子簽章 方式辦理。

  3.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含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連結】 25.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導入與操作說明【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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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 頁面不存在 (Page Unavailable) 很抱歉,您所輸入的資料或搜尋的頁面無法顯示,原因可能有: 1. 您所搜尋的頁面已不存在或已被移除,煩請至網站地圖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2. 您使用的URL為錯誤的連結,煩請至入口網首頁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3. 您所輸入的資料不符合網頁規定。 4. 伺服器現在無法響應此頁面。 Sorry, the page you requested either doesn't exist or isn't available right now! 1. The page you requested no longer exists or has been removed.

  6. 若營業人未將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使用於整合服務平台、加值 服務中心或轉以其他方式開立電子發票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取消 配賦其專用字軌號碼。

  7.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

  8. www.ntbna.gov.tw › download › 1530c0651b400000846d81707fe5e7ba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

    一、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整合 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字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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