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職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查隊偵查佐,並代理小隊長的劉子健,侵占市民送交的拾得物7800元及統一發票5張,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刑1年6月、緩刑5年,內政部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為劉子健違失行為,明顯影響警察機關形象,有懲戒必要,判降2級改敘,可上訴。法界指出,...
自由時報電子報
4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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