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一、表列各項補助必須在結婚、生育或死亡事實發 生時符合請領規定,並於三個月內向本機關或 學校申請。但申請居住大陸地區眷屬之喪葬補 助者,其申請期限為六個月。 二、請領表列各項補助,應依規定填具申請表、繳

  2. 一、 104 年6 月10日總統令公布公教人員保險( 以下簡稱公保) 法第36 條第3項規定,業將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2個月生育給付納入規範。. 為期適用明確,將原說明六、有關「本人或配偶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另增給生育補助,雙胞胎者,給與 ...

  3. 領表列各項補助,應依規定填具申請表、繳驗戶口名簿,並分別繳驗結婚證書、出生 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 各項證明文件如屬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

  4. 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 (以下簡稱附表八)生育補助規定之 原因為何? A1:查113年1月5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

  5. 一、配偶或本人分娩者;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 生子女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 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

  6. 其他人也問了

  7.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pdf 瀏覽數: 分享 繁體 简体 English 國立臺東大學人事室 950309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電話:089-318855 /分機 : 1701~1708 / 傳真:089-517458 ...

  8. 歲無力謀生,因而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為限,其補助為5 個月薪俸 額。 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 項目 補助基準 (除生育補助按事實發生 當月起,往前推算6 個月 薪俸額之平均數計算外,其餘補助以事實發生日期 當月薪俸額為準) 限制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