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是以,考績獎金原則上均以考績年度受考人次年1 月1 日之俸給總額為核發標準,惟如受考人於考績年度中因職務異動,致其次年1 月1 日之俸給總額少於原職務所支領之俸給總額,依上開考績法施行細則第9 條第2 項規定,其該年度之考績獎金,本俸部分應按其次年1 月1 日所敘之官職等俸級核發;至各種加給部分則以其該年度調任前、後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
      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1477&Page=7941&Index=6
  1. 其他人也問了

  2. 辦理教師成績考核,高級中等學校應組成考核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組成考核委員會(以下併稱考核會),其任務如下: 一、學校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

    • 條號查詢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 ...

    • 友善列印

      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成績考核;不 ...

    • 條文檢索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 ...

    • 下載PDF檔

      1 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成績考核; ...

  3. 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一覽表. 樣態. 支給基準. 一、教師兼任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 考核年度內教師經聘兼為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者,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

  4.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即為通稱的考績獎金。 若能符合相關條件(公立高級中等學 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除新學年度即可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

  5. 考績獎金之計算: 考績獎金中各種加給之計算,均以任職「月數」為基礎,有關年度中連續代理主管職務十個工作天者(含星期六、日共12天),其代理主管加給之給與,倘均合於加給給與辦法第1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其考績獎金之主管職務加給得以實際代理

  6. 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發布,為配合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及國民教育法修正增訂本辦法之授權依據及解決本辦法施行以來,實務執行相關疑義,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要點如次: 一、茲以學校未納入 ...

  7.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公立學校教師獎金,政府得視財政狀況發給;其發給之對象、類別、條件及程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由教育部會商其他相關機關後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為使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相關事項有明確規範,爰 ...

  8. 教師考核年度內因職務異動致薪給總額減少者,其考核獎金之各種加給均以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 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核獎金,其薪給總額以最後在職日之本薪(年功薪)及其他法定加給為基準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