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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曾拒絕胖妹告白!大學竟變神級正妹 他反悔遭網狂酸
生活中心/周孟漢報導俗話說「女大十八變」可不是假的!近日1名網友發文,表示國中時曾拒絕一位身形較為肥胖的女生,沒想到大學後,她竟減肥成功,搖身一變成了一名大正妹,不僅身材好、人品也十分不錯,於是想和她當朋友,但卻不知如何開口。文章曝光後,立刻引來網友們一陣嘲諷,「以前你愛搭不理,現在讓你高攀不起」。
民視 via Yahoo奇摩新聞
3 天前
國中拒絕胖妹告白!上大學變火辣正妹他想認識了:是看她人品不錯 - 生活
人與人之間相處,若一時之間把別人得罪的太狠,未來有求於人時問題就大了。一名網友透露,國中時曾拒絕一位胖妹的告白,但如今發現對方竟然變成大正妹,想知道該怎麼跟對方成為朋友,引起討論。一名網友近日在臉書「
中時電子報
3 天前
2019年3月10日 · 雖然討厭那樣的惡意,但我並非無辜。 在成長過程中,我也傷害了許多女生、女人,像咬人貓一樣在她們心上留下熱辣的刺痛。 有時候,是無法面對畢業分離帶來的痛苦,所以突然就不和一個要好的女同學講話了,留她一個人去疑惑痛苦:「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有時候,是向好朋友告白被拒,之後不知道怎麼面對她,於是乾脆冷淡以待。 就像《她們都是我的,前女友》中那些不知道怎麼處理友情出現裂縫的女生們,最後終於選擇沉默、逃跑,我也多次選擇沉默、逃跑,然後一直懷抱著愧疚。 楊婕說,她怕女生,但又經常處在女生堆裡。 我想,我也是怕女生的女生,甚至害怕自己身上的女性氣質。 多年來,我很不女性化,有朋友說我是無性的人,我沒同意也沒否定。
2019年8月18日 · Scene 1. 電影第一個畫面是一面灰白的水泥牆,白得刺眼,旁邊有間鐵鏽斑斑的鐵皮屋,極暗極深,空氣中有種一窮二白的荒蕪感,15歲女孩輝珍單獨坐在牆邊的椅子上,面對著攝影機,有點不知如何放妥手腳,空洞的眼神往前看著,是跟攝影師對視? 還是望向遠方她完全不確定的未來? 然後白牆上出現片名,中文寫著《未來無恙》,英文則是《Turning 18》。 她還沒成年,臉龐還很稚嫩,心靈卻已千瘡百孔。 問:這個起手式,沒有講一句話,就將這位女孩的慘淡青春都直接點了出來,妳怎麼選擇這種方式切入? 答: 我前後剪過一百多個版本,光是上了字幕的版本就有15個,但一直都不滿意,後來攝影師提醒我,他拍到一顆適合開場的鏡頭。
2015年11月29日 · 你瞧,它跟施明德的「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何其神似! 但我並不認為施明德是從老子處得到靈感的,我倒覺得更可能的原因是施明德主張在愛情方面要「順其自然」,而「順其自然」正是老子哲學的精髓所在,所以雖然一個談的是愛情、一個談的是萬物,但卻能殊途同歸,「英雄所見略同」。
2018年5月26日 · 他們是不想適應、不想順從我們的習慣、拒絕我們的價值觀的人。他們騷擾同志,嘲笑穿短裙的女性,並指責普通的荷蘭人為種族歧視者。我很清楚人們會怎麼想:如果你從根本上拒絕了我們的國家,我寧願你們離開。我也有這種感覺。
2018年3月28日 · 根據新聞報導來看,這對情侶之間就是否要做愛、不想要的時候該怎麼拒絕已經有一套慣用的程序。 因此,可以想見若是沒有像新聞中說到的蓋上棉被、穿上褲子等等的行為,基本上應該算是默示同意和對方做愛,似乎可以用得被害人同意來阻卻違法。 根據報導,最後檢察官調閱了醫院紀錄,並沒有關於性侵的記載。 且檢察官強調:「同居男女間平日對於性事習慣為何,外人並無法窺知」,認為這樣的行為不構成刑法上的性侵害,全案以不起訴處分做結。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操: 邊打架邊啪啪? 得被害人承諾可以阻卻違法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所謂的「阻卻違法事由」,也就是雖然行為人確實有犯罪,但因為某些原因我們不認為這樣的情況有違法。
2017年11月29日 · 2017/11/29 14:48. 撰文/雷佳儒 編輯/傅觀. 圖片說明/馬航廣告(取自網路截圖) 「You’re not seeing things30000 seats from RM 99!(別想歪了! 這裡推出一萬個機位,每個只需99馬幣! )」09月26日,一家馬來西亞廉航公司釋出這則廣告,宣傳圖上的女子疑似裸露上身,遭大眾質疑以性暗示吸引點擊,引發性別歧視爭議。 以女體裸露或性暗示吸引大眾目光,這樣的廣告是否讓你覺得層出不窮呢? 廣告歷史:漫長歧視路. 在性別意識高漲的現今,媒體中的性別歧視仍然不少,除了新聞報導外,廣告更是大眾接收資訊的媒介,若缺乏對性別歧視的敏銳度,容易陷入迷思而不自知。 「廣告」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十五世紀的歐洲。
2018年2月7日 · 原來在法律規定下,會發生事實上的親子之間卻沒有法律上的身分關係的情況;或是,明明是兩個不具有實際血緣關係的人,反而被認定具有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那麼法律上親子關係到底怎麼來的、又是怎麼判斷呢? 這一切的一切,就要從以下規定來看起啦。 第1061條.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第1063條第1項.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夫的)婚生子女。 第1065條第2項.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從上述規定我們雖然找不到法律上親子關係的定義,但可以發現這裡有個用語叫作「婚生子女」換句話說,就是指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的子女。 各位看倌,其實到這邊答案已經很明顯了,簡單來說,唯有成為婚生子女,才算是具備「法律上親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