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 」同法施行細則第9 條規定:「(第1 項)依本法給與之績獎金,其給與標準如下:一、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獎金,均以受考人次年1 月1 日之俸給總額為準;12 月2 日以後調任其他機關,由原任職機關以原職務辦理考績者,亦同。 ……(第2 項)因職務異動致俸給總額減少者,其考績獎金之各種加給均以所任職務月數,按比例計算。 ……」是以,考績獎金原則上均以考績年度受考人次年1 月1 日之俸給總額為核發標準,惟如受考人於考績年度中因職務異動,致其次年1 月1 日之俸給總額少於原職務所支領之俸給總額,依上開考績法施行細則第9 條第2 項 ...
      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1477&Page=7941&Index=6
  1. 其他人也問了

  2. 聞,多、漏發之情況層出不窮,因此本篇以今年為例,將公校教師之考核與年終獎金 計算方式,深入淺出的引導您仔細計算自身權益是否受損。壹、教師年終成績考核(考核獎金)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即為通稱的考績獎金。若能符合相關條件(公立高級中等學

  3. 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一覽表. 樣態. 支給基準. 一、教師兼任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 考核年度內教師經聘兼為主管、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者,其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

    • 教師薪資薪級怎麼跳?
    • 2024年中小學教師薪資表(113年)
    • 國小、國中、高中老師薪資怎麼算?
    • 正職教師、代理、代課、兼任老師薪資差異
    • 公私立教師薪資區別

    了解教師薪資怎麼算之前,須先了解「薪級」、「薪點」、「本薪」、「年功薪」是什麼。 根據《教師待遇條例》,高中、國中小初任正式教師依照學歷起敘,根據具備的學歷不同,對應到不同薪級。對於中小學教師而言,不同的學歷除了影響起敘的薪級,也會影響到本薪、年功薪的級距。 「本薪」指的是教師應領取的基本給與,「年功薪」則指的是高於本薪最高薪級之給與,依照教師學歷不同,本薪和年功薪有不同的級距範圍。例如具備大學學歷起敘薪級為第 29 級;具備碩士學歷起敘薪級為第 24 級;具備博士學歷起敘薪級為第 19 級。 「薪級」、「薪點」是計算薪資的基準,對應到不同的薪額基數,例如薪級第 29 級將對照到薪點 190,再對照到 23,350 元的薪額。詳細的薪級級距與薪額可對照《教師待遇條例》中的附表〈教師薪級表〉(...

    行政院公佈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軍公教將全面調薪 4%,調整項目包含本俸(年功俸)、專業加給(教師部分則為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 3 項,並已於 2024 年 1 月 6 日修正公布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以下為彙整行政院公告資訊 2024 年(113年)起適用的教師薪資表(中小學教師薪級/薪水、薪點、薪額一覽表)提供老師們了解本俸薪資參考: 表一、中小學教師薪級、薪點、薪額對照表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薪級每年會依照教師的教學、輔導管教、服務、品德、行政的年度成績考核晉級,除了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之外,也會額外給予一個月薪總額的獎金,於每年 11 月發放。當教師已達本薪最高級,則晉入年功薪的級距計算。若該教師已達年功薪最高級,則不再晉級,另發予二...

    國小、國中老師薪水,依照《教師待遇條例》為「薪額」加上「加給」和「獎金」。加給又分為學術研究加給、職務加給和地域加給。 1. 學術研究加給為針對從事教學或學術研究的教師給予,中小學教師按所本薪區分四級支給: 1.1. 支本薪 230 薪點以下者為 22,400 元(未具合格教師證之代理教師八折) 1.2. 支本薪 245 至 330 薪點者為 25,780 元(未具合格教師證之代理教師八折) 1.3. 支本薪 350 至 450 薪點者為 29,260 元 1.4. 支本薪 475 薪點以上者,為 34,730 元 以上為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資料來源: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人事室《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 2. 職務加給對象為兼任校長、主任、組長等行政職或導師的教師,...

    正職教師的薪資按照《教師待遇條例》辦理,基本除了有本薪、學術研究加給外,另有職務加給和地域加給。 代理老師原則上與正式教師薪資算法相同,不過差異在於代理教師僅計算起敘的薪級,不會逐年晉級;由於代理老師無考核,因此無年度考核獎金;另外,暑假薪資依照各縣市不同,不一定給與;同時,若代理教師任教的教育階段和科目,若有一項與教師證不同,則學術研究費以 8 折計算。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兼任教師、代課教師的薪資則無本薪和加給,為鐘點費計算,國小為 336 元/節、國中為 378 元/節、高中為 420 元/節。 表二,正式、代理、兼任、代課老師薪資差異。

    依據《教師待遇條例》,私立學校教師應敘之薪級,由服務學校敘訂。私立中小學老師薪級的晉級,除考核年度、晉級方式比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辦理外,由各校定訂。其餘福利措施和津貼,採計職前年資的方法,則各校視財務狀況及需求辦理。

  4. 考績法第1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規定,年終辦理的考績結果,應自次1月起執行,且考績獎金以受考人次1月1日的俸給總額為準。 所以,小潤考績升等結果自1101月起執行,1101月1日核敘「薦七年功俸4級535俸點」,而年終考績獎金也是以小潤1101 ...

  5. 教師失蹤,自失蹤之日起至民法第八條所定期限屆滿之日止,得發給本薪 (年功薪)。 教師曠職(課)或請事假超過規定日數者,以時計算,累積滿八小時以一 日計,並按第六條第二項所定計算方式,扣除其曠職(課)或請事假超過 規定日數之薪給。 第 20 條

    •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三條及國民教育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 定之。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以下簡稱教師)之成績考核. ,依本辦法辦理。
    • 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成績考核,不滿一學年而. 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另予成績考核。 但教師於考核年度內有教師法第. 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事之一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 款規定情事之一,經依法定程序予以解聘或不續聘者,不再辦理年終成績. 考核或另予成績考核。 教師在考核年度內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併計年資參加考核:
    • 教師之年終成績考核,應按其教學、訓輔、服務、品德生活及處理行政等. 情形,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在同一學年度內合於下列條件者,除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並給與. 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級者,給與二個月薪給. 總額之一次獎金: (一)按課表上課,教法優良,進度適宜,成績卓著。 (二)訓輔工作得法,效果良好。
  6. 第 1 條. 公立大學及專科學校教師年功加俸,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 2 條. 公立大學及專科學校教師經審查合格,月薪已達最高級,陳報教育部登記. 有案者,得給予年功加俸。 第 3 條. 給與年功加俸之教師,應於學年終了前一個月,依據教學、著述、研究. 推廣服務成績,由各校評定。 第 4 條. 教師之年功加俸每年一級,並得按年遞晉,至本職最高級為限。 第 5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