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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5月19日 · 時間:2023-05-19 12:57.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特斯拉 Tesla (David von Diemar/Unsplash) 電動車特斯拉 (Tesla)進入台灣市場後由於發生事故損失率太高保險公司得付出巨額賠償目前國內產險市場對於特斯拉車主要投保審核條件較為嚴苛若過往車主的理賠率太高保險公司多為有條件承保甚至拒保。 由於電動車和燃油車的架構不同,目前產險公會也正研議專屬電動車的保費費率架構,可以確定的是,電動車車主投保,保費一定比燃油車還貴。 台灣將在今年中,引進兩款特斯拉 (Tesla)新車款,Model S以及X Plaid,國內產險公司國泰日前宣布,不承接這兩款高性能車型的保險業務,引發外界關注。

  2. 2018年5月14日 · 自負額. 時間:2018-05-14 12:43.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張順祥. 為避免道德風險使得車主為獲取全額理賠故意擴大原有損害金額出現假理賠事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發函要求產險公司不得銷售起賠式自負額的車險商品金管會日前發布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修正條文修正重點包含明定勞工在非執行職務期間內遭遇意外事故而致死亡的撫卹補償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以及汽車保險的自負額不得約定以起賠式自負額方式辦理且即日起生效。 產險業者表示,所謂自負額是指當意外事故發生後,民眾須先自行負擔約定的金額後,超過自行負擔的金額則由保險公司理賠。

  3. 2022年11月29日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條文自今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始可行駛道路若未領用牌照行駛公路監理機關可處車主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法規並給予現有微型電動二輪車2年調整過渡期,針對今年11月30日前已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在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逾期未領用者,則依道交條例處罰。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車一次投保期間為3年,舊車已使用年期未達1年者,保險期間至少為2年,已使用年期達1年以上者,保險期間至少為1年,1年期至3年期保險費分別為563元、971元及1358元。

  4. 2022年4月19日 · 立法院院會今天 (19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新法也納管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等個人行動器具行駛路線與速限則由地方政府規定。 #記者林詠青採訪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去年4月初審查道交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朝野立...

  5. 2022年3月10日 · 行政院會今天 (10日)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未來投保義務人在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訂立強制車險契約者得註銷其牌照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草案金管會提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投保...

  6. 2022年11月18日 · 公路總局說明由於考量懸掛第一類試車牌的車輛種類包含通過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的新車或中古車以及研發中尚未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程序的車輛因此限制白底藍字試車牌不得開上高速公路上為公路總局現行核發的白底藍字第一類試車牌」,下為11月30日增設的第二類試車牌」,可開上國道試車。 (吳琍君 攝) 公路總局今天 (18日)宣布,各公路監理機關將於11月30日起,提供汽車買賣業申請核發「第二類試車號牌」,以滿足民眾買車時想開上國道試車的需求。 不過,該號牌僅可懸掛於已取得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或已領過牌照的車輛於買賣試車時使用。 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表示,新增的「第二類試車牌」包括2種樣式,以汽缸...

  7. 2018年11月20日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 (20日)公布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規範要修正包含換汽車舊車保險可按日數比例退費但是領普通駕駛執照開Uber營業不理賠權利義務明確化預計年底前上路行政院消者處簡任秘書陳星宏今天說經與相關產業團體開會共議後行政院消保會已通過金管會草擬的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共修正5面向預計年底前由金管會公布施行。 其中,領有普通駕駛執照,卻駕駛營業汽車營業,或是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以駕駛為職業等情形,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相關爭議與Uber興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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